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早前向港府提出多項建議措施,包括追究警方在雨傘運動濫用武力,要求港府上月9日交代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早前向港府提出多項建議措施,包括追究警方在雨傘運動濫用武力,要求港府上月9日交代執行措施的進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上月將有關報告呈交中國,但限期至今過了一個月,聯合國仍未收到報告,意味中國扣起報告逾月。

記者 潘柏林

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簽署成員國,香港須定期向禁止酷刑委員會滙報公約實施狀況。委員會前年就香港的滙報發出書面回應,關注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又提及2014年7.1預演佔中和雨傘運動;委員會持續接獲報告稱警方在運動期間對示威者過度使用催淚彈、警棍和胡椒噴霧,涉及1300多人遭暴力對待、500人入院,促港府獨立調查對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的警員和反佔中人士。

委員會針對警方濫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立完全獨立的機制,調查對所有濫權人員的投訴,確保被指控施以酷刑和虐待的人員立即停職;在拘留場所設立保密投訴機制,便利受害者投訴並免遭報復;被捕者從被剝奪自由起就要獲得基本法律保障,例如獲獨立醫生治療、被告知逮捕原因和迅速將被捕情況通知親屬等。此外,委員會又要求港府審查免遣返聲請的審核程序、保障變性人和雙性人的自主和身心完整。

報告尾段特別註明,港府應在上月9日前提交補充報告,交代針對委員會建議的跟進行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上月9日向《蘋果》稱,已將相關政策局提供的資料送交中央人民政府,由對方將轉交委員會。不過,記者在上月13日和前日兩度向聯合國查詢,酷刑委員會稱仍未收到香港的報告。對於中國遲遲未交香港的人權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表示無補充。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對香港政府的建議:針對濫權●建立完全獨立的機制調查濫權者●確保被指控施以酷刑和虐待的人立即停職,並在調查期間維持停職●在所有拘留場所設立保密投訴機制,便利受酷刑和虐待的人投訴●確保濫權者依法被起訴和審判,如定罪應予以與行為嚴重程度相稱懲罰

保障拘留人士●被捕者就算自由被剝削都獲基本法律保障●獲得獨立醫生檢查和治療而毋須官員許可●在拘留場所可迅速通知親屬或第三方●確保無合理理由便拘捕他人的執法人員受到調查,如被定罪應依法受制裁

審查免遣返聲請●確保審核程序公平和透明●每項免遣返聲請獲透徹審查●聲請人有足夠時間充分表達聲請理由、獲取和出示關鍵證據

資料來源: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關於中國香港第五次定期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111&guid=56156288&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Good0Bad0
2017/01/11, 11:11:32 上午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