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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17歲「青總」CEO 涉贊助球隊為名呃錢
一名年僅17歲的中六男生,以學界團體「香港青年總會」行政總監的名義,於過去一年籌辦多個體育計劃,聯絡不同的體育會、學界球隊及招徠中學生,聲稱可提供優厚贊助費、比賽獎金以及訓練課程等,但收取保證金、報名費用後,卻無法兌現承諾。有機構事後報警稱被騙,警方前日(20日)以詐騙罪名拘捕這名中學生,初步調查在過去一年內逾20人中招,涉及的金額逾200萬元。
被捕青年姓黃,又稱恆仔,年僅17歲,在將軍澳張沛松紀念中學就讀中六,穿上校服後稚氣未除的他,2015年開辦一個叫「香港青年總會」的社團,並在網頁上聲稱由2015年起擔任主席,之後任行政總監,網上有大量活動照片,又指青總致力推廣青少年服務,向會員提供購物優惠,舉辦活動和訓練班等,號稱會員數萬人,予人實力雄厚的假象。
其中一名被騙事主陳同學與8名朋友,於去年7月經恆仔在網上邀請,參加青總一個籃球訓練班,陳同學見其網站相當有規模,有人更聲稱青總會提供球衣、籃球等,遂每人支付300元按金,9人共支付2700元,但至10月訓練開始前,恆仔突然各人取消活動,承諾退回按金兼每人賠償1000元,但至今仍追討不果,打探下才知不少學生,甚至學界球隊亦中招,於是報警。
除了學生中招外,連前香港奧運乒乓球代表王晶創立的精薈體育會亦被騙,該會項目發展負責人李小姐指出,去年6、7月,恆仔主動來電,提出124萬元的贊助費,包括贊助該會營運、排球隊、乒乓球隊等,條件是該會要在球衣印上青總標誌,李小姐見條件優厚,相信青總背後有財團支持,遂相信他,並支付2.9萬元的合約保證金,至今卻一毫子贊助費都無收過。李小姐稱,當時她並不知道這位恆仔只有17歲。
另外,精薈已花3萬元訂購100套印有青總標誌的球衣,「現在都唔知着唔着好,原本因有贊助才繼續搞手球甲一隊,現在要繼續運行。」連同恆仔聲稱以每月3.5萬元借用其辦公室,最終全是空口支票,以及遭騙走的400張醫療優惠券等,估計損失達187萬元。
而香港聯校協會去年搞聖誕舞會時,收到恆仔來電稱「青總」會提供資助,遂將200名參加者每人約150元費用,合共20,900元交給恆仔租用場地,「佢只係不斷叫我入錢,之後又話改期日,最終到(12月)27日,佢講咗句太遲喇,之後突然說取消舞會。」惟協會已聯絡好SONY MUSIC以2萬多元聘請3名歌手出席,「依家取消,我哋協會個名就名譽掃地。」其後恆仔無解釋原因,只說10個工作天後退款,且每名參加者額外獲賠償兩張迪士尼門票,但最終走數,已報警求助。
此外,有體育用品店亦被騙,去年11月底,恆仔向一間體育用品店訂購大批排球用品,至今共1.7萬元仍未找數。恆仔去年9月亦以僱傭合約聘用一名貨車司機,協助運送物資,但至今從未出糧,欠薪6萬元。
警方在接連收到報案後,將事件轉交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探員前日在將軍澳將恆仔拘捕,案件暫列作詐騙案處理。大律師陸偉雄指以上罪行涉及虛假陳述,可被控詐騙罪,但因未滿21歲,罪成亦未必需要入獄,或判入教導所、更新中心或勞教中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122/56205032
想起當年我十七歲仲係一舊飯咁, 好想知佢成長背景係點
被捕青年姓黃,又稱恆仔,年僅17歲,在將軍澳張沛松紀念中學就讀中六,穿上校服後稚氣未除的他,2015年開辦一個叫「香港青年總會」的社團,並在網頁上聲稱由2015年起擔任主席,之後任行政總監,網上有大量活動照片,又指青總致力推廣青少年服務,向會員提供購物優惠,舉辦活動和訓練班等,號稱會員數萬人,予人實力雄厚的假象。
其中一名被騙事主陳同學與8名朋友,於去年7月經恆仔在網上邀請,參加青總一個籃球訓練班,陳同學見其網站相當有規模,有人更聲稱青總會提供球衣、籃球等,遂每人支付300元按金,9人共支付2700元,但至10月訓練開始前,恆仔突然各人取消活動,承諾退回按金兼每人賠償1000元,但至今仍追討不果,打探下才知不少學生,甚至學界球隊亦中招,於是報警。
除了學生中招外,連前香港奧運乒乓球代表王晶創立的精薈體育會亦被騙,該會項目發展負責人李小姐指出,去年6、7月,恆仔主動來電,提出124萬元的贊助費,包括贊助該會營運、排球隊、乒乓球隊等,條件是該會要在球衣印上青總標誌,李小姐見條件優厚,相信青總背後有財團支持,遂相信他,並支付2.9萬元的合約保證金,至今卻一毫子贊助費都無收過。李小姐稱,當時她並不知道這位恆仔只有17歲。
另外,精薈已花3萬元訂購100套印有青總標誌的球衣,「現在都唔知着唔着好,原本因有贊助才繼續搞手球甲一隊,現在要繼續運行。」連同恆仔聲稱以每月3.5萬元借用其辦公室,最終全是空口支票,以及遭騙走的400張醫療優惠券等,估計損失達187萬元。
而香港聯校協會去年搞聖誕舞會時,收到恆仔來電稱「青總」會提供資助,遂將200名參加者每人約150元費用,合共20,900元交給恆仔租用場地,「佢只係不斷叫我入錢,之後又話改期日,最終到(12月)27日,佢講咗句太遲喇,之後突然說取消舞會。」惟協會已聯絡好SONY MUSIC以2萬多元聘請3名歌手出席,「依家取消,我哋協會個名就名譽掃地。」其後恆仔無解釋原因,只說10個工作天後退款,且每名參加者額外獲賠償兩張迪士尼門票,但最終走數,已報警求助。
此外,有體育用品店亦被騙,去年11月底,恆仔向一間體育用品店訂購大批排球用品,至今共1.7萬元仍未找數。恆仔去年9月亦以僱傭合約聘用一名貨車司機,協助運送物資,但至今從未出糧,欠薪6萬元。
警方在接連收到報案後,將事件轉交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探員前日在將軍澳將恆仔拘捕,案件暫列作詐騙案處理。大律師陸偉雄指以上罪行涉及虛假陳述,可被控詐騙罪,但因未滿21歲,罪成亦未必需要入獄,或判入教導所、更新中心或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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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當年我十七歲仲係一舊飯咁, 好想知佢成長背景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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