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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認人不當 佐敦港鐵月台斬人案被告脫罪
涉案的巴籍被告Mohammad Waheed Khan(白衣者)(資料圖片)
案發月台血跡斑斑
當日其中一名事主接受救護員治理
佐敦港鐵站前年發生月台上斬人血案,4名印度漢涉嫌斬傷3名同鄉,事後1名印度漢涉與巴基斯坦漢恐嚇被斬的事主。惟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不信納證人的證供,3名被控傷人的印度漢及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巴漢今全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印度籍被告Satnam Singh(33歲)、Jaswinder Singh(25歲)、Vikramjit Singh(26歲)同被控3項傷人罪。而Vikramjit Singh另與巴基斯坦籍的Mohammad Waheed Khan(29歲)被指於去年5月恐嚇其中一名事主不要作供,2人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惟法官今指,證人作供時未能準確説出被告身份,甚至連衣著亦說錯,認為證人認人並不穩妥。
而在案中承認3項傷人罪的被告Amandip Singh(30歲),則將於周四判刑。
根據案情,前年9月21日3名事主在月台等候列車期間,遭9至10名南亞人用刀施襲1至2分鐘,3名事主送院。其中1人須送往深切治療部,他左前臂傷口深至入骨,頭皮亦割損;另外2人分別頭骨、手指和胸口割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207/5627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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