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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不是你想的那樣的——中國人應該過好自己的節日
趙丹陽

  節日是國家和民族重要的文化標誌,體現了民眾對自身時間生活的文化設計,反映著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性格心理和價值觀念,折射出千百年來積澱凝聚的民族認同。然而,隨著西方節日在中國的盛行和眾多商家的炒作,卻有越來越多的青年人將中國的傳統節日拋諸腦後,貶中揚西,盲目跟風。近些年聖誕節的風行便是一例。


一,西方世界包裝“聖誕節”的淫巧手法與真實目的

  佛洛伊德曾經說過:任何宗教,即使是自稱為博愛的宗教,對於那些不屬於它的人們,也一定是冷酷無情的。

  聖誕節本身是一個宗教的節日,如果你對這位基督先生一無所知,顯然這個節日與你毫無關係。

  但時下,無論是在超市裡、社區中、地鐵裡,還是QQ郵箱與微信公號上,你都能感受到這個西方節日所帶來的喧鬧與擾攘——讓大家窮盡心力也無法擺脫。

  現在總是有人說,過聖誕節的人善良、快樂,可以將自己的靈魂托庇於偉大的耶和華之下。說這些話的人,對歷史的認知能力實堪憂慮。

  聖誕節其實是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噱頭。千年以來,異教徒、猶太人、甚至基督徒自身都被排除在了這個節日的歡慶之外。根本沒有任何基督教會擁有這樣的傳統,相信耶穌真地在12月25日誕生。那些最為流行的聖誕節習俗——聖誕樹、槲寄生、聖誕禮物和聖誕老人——都是世界上最為墮落的異教儀式的現代化身。

  人們普遍認為耶穌出生於公元元年的12月25日。

  但是,聖經新約裡沒有記載耶穌出生的年份和日期。最早的福音書——寫於公元65年的《馬可福音》——對耶穌的記載是從其成年受洗開始的。這說明最早期的基督教徒們對耶穌的生辰要麼不感興趣,要麼也不清楚。

  最早提出耶穌誕生年份的,是羅馬僧院裡的一名賽西亞僧侶——狄奧尼修斯·伊希格斯(公元470-544年)。他是這麼計算的:
  在前基督教時期,人們根據《羅馬建城紀年》記錄年份。所以建城元年就是羅馬城建成的年份,建城五年便是羅馬統治的第五年,以此類推。
  根據傳說,狄奧尼修斯認為古羅馬帝國君主奧古斯都統治了43年,由提貝里烏斯繼位。
  《路加福音》第三章第二節寫道,耶穌30歲時,恰是提貝里烏斯治下的第15年。
  如果耶穌當年是30歲,那麼他曾在奧古斯都治下生活了15年(也就是說耶穌是在奧古斯都治下的第28年出生的)。
  奧古斯都登基是在羅馬建城727年。所以狄奧尼修斯將耶穌出生的年份定在了建城754年。

  然而,根據《路加福音》第一章第五節的記載,耶穌出生時希律王仍在在位。希律王於羅馬建城750年去世——這比狄奧尼修斯推算的早了四年。

  美國天主教大學聖經研究學退休教授、宗座聖經委員會委員、天主教聖經協會前任主席菲茨梅爾,在天主教教會對《新約》的官方評論中寫道:“雖然無從估算(耶穌誕生的)準確年份,但肯定不是公元元年。基督教誕生的年代是根據耶穌出生年份確定的,而耶穌出生年份源於狄奧尼修斯約公元533的錯誤計算。”

  《復活節計算表冊》這份不具名文件應於公元243年左右在北非寫成的。它記載耶穌的出生日期為3月28日。亞歷山大港的主教克萊門特認為耶穌出生日期為11月18日。根據歷史記載,菲茨梅爾猜測耶穌的出生日期應為公元前3年9月11日。

  那麼,既然12月25日與耶和華誕辰扯不上絲毫關係,為什麼聖誕節會在12月25日過?

  據古希臘作家、詩人、歷史學家琉善稱,這其實是自“農神節”演化而來。

  古羅馬的異教徒們過農神節,它是12月17日至25日的一場無法無天的狂歡。在這一週裡,古羅馬的法庭關門,羅馬法規定,在此期間破壞財物或傷人者可不受法律懲罰。每年,古羅馬權貴要從“羅馬人民的敵人”中選出一人來代表“暴政之王”,這是節日狂歡的開始。每個社區都要選出一名受害者,他將在接下去的一週裡被迫享受各種美食和肉體的歡愉。12月25日是這場狂歡的終結,古羅馬權貴認為,只要殘忍地殺死這名無辜的“人民公敵”,就能毀滅黑暗勢力。在這個節日裡,除了活人獻祭之外,人們還可以大規模酗酒,唱著歌裸體串門以及隨意地強姦和發生性行為。

  可農神節中蘊含的要義根本與基督教的“神愛世人”大相徑庭。基督教領袖找到了個辦法,就是將農神節的最後一天,12月25日,改稱為耶穌的生日。

  雖然如此,基督徒們卻幾乎沒能改造農神節的內容。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歷史教授斯提芬·尼森鮑姆寫道:“通過將救世主誕辰定在這個喜聞樂見的日子,教會既然已確保了當日會有大規模慶祝儀式,也就默許了人們或多或少按照舊時傳統來慶祝這個節日。”早期慶祝聖誕節的方式包括喝酒、縱欲、在街上裸體唱歌(如今的街頭聖誕頌歌就是這麼演化來的)。

  波士頓的牧師馬特於1687年記錄了自己的觀察:“早期的基督教徒雖在12月25日這天紀念耶穌誕辰,但他們並不認為基督出生於12月,而是因為古羅馬異教徒的農神節正好在12月,異教節日脫胎換骨成為基督教節日,是他們喜聞樂見的事。”因為聖誕節的異教根源,清教徒一度禁止慶祝聖誕節。在1659年至1681年間,慶祝聖誕節在當時的北美殖民地馬薩諸塞州是犯法的。但是大多數基督教徒還是過這個節日,並將這個傳統延續至今。

  1466年,天主教教會復甦了農神節狂歡習俗中最墮落的部份——為了取悅羅馬市民,教皇保羅二世強迫猶太人裸體在羅馬的街道上狂奔。見證者記錄道:“在開始跑之前,猶太人被喂得很飽,這樣他們就更難跑動,圍觀者也看得更盡興。他們在羅馬人尖銳的嘲弄聲和嬉笑聲中奔跑,聖父站在精致裝潢的陽台上觀看,發了由衷的歡笑。”

  18、19世紀時,羅馬城猶太區裡的拉比們都被迫穿上小丑的服飾,在街上遊行,不但任憑圍觀者們戲弄,還要忍受從天而降的“飛彈”。這是農神節狂歡的一部份。1836年,羅馬的猶太社區向教皇格列高利十六世請願,乞求教皇下令終止每年一次藉農神節虐待猶太人的行為。教皇答覆道:“任何標新立異都是不合時宜的。”1881年12月25日,在基督教領袖的驅使下,波蘭全國上下出現了反猶太主義狂熱。12名猶太人在華沙被殘忍地殺害,大量猶太人被打傷致殘,許多猶太婦女遭到強姦。被損毀的財產總價值達200萬盧布。

  “聖誕節”的本來面目是如斯醜陋,但一經資本主義國家和我國國內洋買辦們的包裝,立時變得聖潔起來,有些“公知”甚至恬不知恥的叫嚷“聖誕是春天的希望,萬物復甦的開始”。其阿諛奉承、奴顏卑膝之態,令人作嘔。

  追根溯源,洋買辦與列強是各懷鬼胎。洋買辦打的是小算盤,是利用造謊的方式套取青年人錢袋子裡的人民幣,把他們那些囤積已久的天價火雞、樹幹蛋糕、Glogi(芬蘭熱紅酒)、豪華沙灘宴通通賣出去;而列強打的則是大算盤,是為了讓中國青年一代叩拜別人的神龕,淡化對自己國家的文化乃至政治認同。

  《說苑·指武篇》言曰“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先賢的這句話,似乎已經被很多從“蜜罐子”裡泡大的“小清新們”忘記了,然而美、英、日、韓等國卻時刻不忘師法內中的精髓,一有機會就不擇手段地對我們進行文化侵略。

  觀之至此,有些自命客觀理性的學者或許會說:“目前,中國很多傳統節日都是從西方傳過來的,如情人節、五一國際勞動節等。在經濟全球一體化的現在,文化一體化是必然的。中西方節日文化的結合,形成了我國目前的節日體系。國人要以開明開放的態度互相包容,和外來文化和諧相處。以聖誕節在中國的走紅為例,它是中西方文化互相交流和融合的結果,決非狹隘民族主義者說的什麼‘文化入侵’。”

  這番言論看似中正,實際上也是糊塗至極。它忽略了一個鐵一樣的事實,那就是:文化交流是雙向的,論其獲益,必定是二者均利,而文化入侵則是單向的,究其事功,肯定是一家獨大。

  想了解“節日戰術”是否文化入侵的伎倆,其實很簡單,只要看看西方國家是否也如我們熱衷過洋節那般過中國節日就知道了。遍觀美國的大城市諸如蒙哥馬利、小石城、塔拉哈西等地的情況,當地公民對中國傳統節日的名稱都知之甚少,更何況節日背後那份深刻雋永的含義了!

  西方國家對我們的傳統節日如此冷淡,卻要變相地引誘我們的青年過他們的節日,不僅如此,如果有人不想過(這個節日)抑或發起抵制,還會被某些國人扣上“狹隘民族主義者”、“愛國賊”、“阻礙中西文化交流”的罪名,這是何等的強盜邏輯?!
Good1Bad1
2017/02/09, 11:27:0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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