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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交歡過程勒索女友 輔警疑稱:身為警務人員唔會做傷害你嘅事


任地盤散工的輔警楊家才被指涉嫌於2015年3至4月間,偷拍與內地女友歡好過程,及後以片段向對方勒索4萬元分手費。輔警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勒索兩罪,事主X今出庭於屏風後作供,透露被告自稱任職警務人員,認為對方「應該係個可靠嘅人」。


X後來得知對方拍下兩人的性交片段後感驚慌及尷尬,被告卻稱片段只會自己觀賞,不會轉發給他人,安慰她「身為警務人員,唔會做啲傷害你嘅事」,又求她原諒。X稱聞言後一時心軟,遂繼續與被告交往。



內地女事主X(29歲)於酒樓工作,前年3月首次來港與被告楊家才(46歲)見面,即晚便開房,之後持續交往及有性行為。X稱被告曾送禮物給她,如iPhone、金鍊、衣服及化妝品等,並存入2,000元到支付寶,稱給她購物之用,又將自己的銀行卡交給她,告訴她銀行戶口密碼,存入1萬元給她使費。



惟X稱與被告交往數月後,已感對方常監視她,又常常致電騷擾她,令她感煩擾,遂提出分手,並表示會將被告送的禮物及戶口中的1萬元歸還。X指被告起初稱不用歸還,發訊息指深愛對方欲「箍煲」,但隨著X堅決分手,被告即改變態度,「加碼」要求X歸還兩人拍拖期間的用膳及交通費用等共4萬元,否則便會將偷拍的性愛片段發給她的親友觀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213/56298589


兼任輔警的地盤男工與內地女友在家性交時涉嫌暗中偷拍有關片段,當兩人分手後,男工藉詞要公開性愛片段,涉嫌勒索女方4萬港元「分手費」,女友最終報警將他拘捕。被告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勒索兩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事主X獲准在屏風後作供。

事主X供稱,她與被告楊家才透過聊天軟件QQ結識,2015年3月9日兩人首次見面,當晚她便到被告家過夜。X指被告自稱已離婚,她親眼見過被告的警員證件,「感覺佢應該係一個可靠嘅人」,故信任被告。自此,X幾乎每周到被告家留宿,並有性行為。

X續指,至同年4月,被告懷疑她與男同事有染,情緒激動,曾稱「你知唔知屋企裝咗部攝錄機影低我哋啲嘢?」被告又向她展示他們的性愛影片,令她感尷尬,因為她從不知性交時遭拍攝,要求被告刪除影片,被告則叫X放心,表示「我身為警務人員,唔會做啲傷害你嘅事。」X稱,被告又曾從睡房櫃頂取下紙盒,展示盒上被他鎅開小洞,說明他如何把攝錄機放進盒內偷拍。

控方下午在庭上讀出被告楊家才與事主X之間的QQ短訊對話紀錄,當中顯示被告初時把約1萬港元存款任由X使用。其後當兩人鬧分手時,被告多次挽留女方,又表明心迹「若真的分手,你甚麼都不需要還給我」。惟X指被告經常監視她、打電話騷擾她,深感煩厭,仍決意分手及把存款歸還被告。

控方讀出短訊對話紀錄透露,至2015年9月,被告透過QQ表示,指經過計算,他約花了3萬港元在X身上,連同交予X保管的1萬港元存款,要求X共償還4萬港元,被告又表示若X交出4萬港元,便可把所有影片刪掉,否則會向X的親友「送AV」,令「全深圳的人都認得你」。X庭上表示,最終與家人商量後,認為被告已構成勒索,遂報警求助。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3/bkn-20170213131647804-0213_00822_001.html
Good2Bad0
2017/02/13, 6:02:1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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