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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男玷污佛門聖地 竟在寺內3P性侵2少女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8年前借住新北市一座佛寺期間,竟私帶4名蹺家少女進出寺內修行人宿舍,還涉以教導「性愛技巧」之名性侵其中2人,高院今強制性交等罪判陳男10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39歲,在押)於2009年3月間,常到住處附近的台北縣(今新北市)一座佛寺借住修行人宿舍,卻違反寺內清規,偷偷將4名蹺家國中少女帶進寺內嬉鬧。
同月13日上午,陳男開車載4名少女出門兜風,當天下午以疲倦為由,載4名少女回寺內宣稱要梳洗更衣,再以教導「性愛技巧」之名,將其中2名少女帶進浴室洗鴛鴦浴,涉3P性侵得逞。寺方直到受害少女報警,才得知陳男玷污佛門清淨之地。

陳男同年7月另案涉率眾暴打一名男子,又涉酒後性侵一名蹺家少女,還被查出涉經營應召站容留少女到賓館賣淫,到案後被收押至今。本案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陳男10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高院今維持一審刑期,僅酌減併科罰金9萬元。(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01/1066324/淫男玷污佛門聖地 竟在寺內3P性侵2少女


Good2Bad1
2017/03/01, 1:02:1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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