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旺角騷亂】控方突要求考慮非法集結罪 指被告出現令人數增加
去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事件,涉及5名市民被控暴動罪的案件,控辯雙方今於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首次提出即使針對其中兩名被告的暴動罪不成立,也要改判非法集結罪成。辯方炮轟控方暗算,被告根本無機會就非法集結罪辯護,直斥控方「無所不用其極追求被告定罪」
5名被告為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6歲)。控方今在區院作結案陳詞,指楊及羅當時手持玻璃樽,目的是預備掟樽;其餘三人則有份掟石。
主控官指若法官不能肯定掟石者是否陳及孫,也應該考慮他們非法集結罪成,並指兩人身處現場站在人群中央,已經令集結人數增加,促進非法集結。
羅浩彥的代表大律師指,單憑片段根本不知男子手持的樽是玻璃抑或塑膠;男子當時站在花園街街口,附近有便利店,男子有可能只是買飲用水。
孫君和的代表大律師炮轟控方臨時增加控罪做法有違程序公義,要求法官不需理會控方。大狀指,警員隔著一條街觀察掟石男子,中間隔著無數人,要準確指出掟石男便是被告簡直是「匪夷所思」。而警員接受盤問下,承認掟石男曾消失在人海中,警員記事冊的衣著是拘捕孫後,按孫的衣著照抄落記事冊。大狀指該警員的證供完全不可信。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606&guid=56790532&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5名被告為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6歲)。控方今在區院作結案陳詞,指楊及羅當時手持玻璃樽,目的是預備掟樽;其餘三人則有份掟石。
主控官指若法官不能肯定掟石者是否陳及孫,也應該考慮他們非法集結罪成,並指兩人身處現場站在人群中央,已經令集結人數增加,促進非法集結。
羅浩彥的代表大律師指,單憑片段根本不知男子手持的樽是玻璃抑或塑膠;男子當時站在花園街街口,附近有便利店,男子有可能只是買飲用水。
孫君和的代表大律師炮轟控方臨時增加控罪做法有違程序公義,要求法官不需理會控方。大狀指,警員隔著一條街觀察掟石男子,中間隔著無數人,要準確指出掟石男便是被告簡直是「匪夷所思」。而警員接受盤問下,承認掟石男曾消失在人海中,警員記事冊的衣著是拘捕孫後,按孫的衣著照抄落記事冊。大狀指該警員的證供完全不可信。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606&guid=56790532&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