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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2017 高考哲學題目
http://www.cup.com.hk/2017/06/16/bac-philosophie-2017/
6 月 15 日法國 2017 年高考開始,哲學科一如既往打頭陣。法國高中哲學科由拿破崙於 1808 年創立,高考必修,不論修讀文科(littéraire)、理科(scientifique)或經濟社會科(économique et social)亦須應考,每年約有 60 多萬名考生參加。題目三揀一,4 小時論文形式作答。今年題目分 4 組,考題如下:
文學組(Bac L)
1. 觀察是否足以致知?
2. 權利範圍內的行為是否一概合理?
3. 試析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1755)選段:
「一位名作家(莫佩爾蒂:法國 18 世紀數學家及哲學家)曾估算人生的幸與不幸,發現後者大幅多出前者,整體而言,人生是一份惡劣的禮物。對此結論我並不訝異:他從文明人(l’homme Civil)的律法推論;假如他能升華至自然人(l’homme Naturel),我們即可判斷他將得出截然不同的結果,他將發現人類除了自尋的煩惱以及自然的規律,其實並無太多不幸。我們能令自己如此不快,其實殊不簡單。一方面,我們見識到如此多的人類勞作、科學、藝術、勞力,填滿深淵,移平山脈,擊碎石塊,穿鑿湖泊,土地被填平,沼澤被抽乾,河流得以泛遊,大廈得以矗立,海洋佈滿船與水手;另一方面,當去研究一下有哪些事真正裨益人類福祉,我們只能訝異於比例的失調,遺憾於人類的盲目,只為助長其愚昧及自戀,令其不斷追逐不幸,失落了本來自然美好天性的免疫力。」
科學組(Bac S)
1. 捍衛權利,是否等於捍衛利益?
2. 人能否從自身文化中解放?
3. 試析傅柯「言論寫作集」(1978)選段:
「極端而言,人生由「犯錯的能力」定義。或者正因如此,異常(l’anomalie)一再出現於所有生物學的範疇,引發了演化歷程和突變,導致了一種獨特異變,一種「遺傳錯誤」,令人類永遠無法在自身找到自己,執意犯錯(errer),最終釀成錯誤(l’erreur)。承認上述概念,等於承認人生本身注定了這種命運,承認錯誤紮根於一概人類思想及其歷史。對錯兩立及其附加價值,乃至不同社會及組織的權力效應,不過是回應於人生「可能犯錯」的本質。若說科學的歷史是不連貫的,亦即不能作為一連串「糾錯」去分析,一如對錯的種種新形式永遠無法達致解放以及抵達真理,錯誤並非遺漏或是真理遲到,而是人生及其物種時間(temps de l’espèce)固有的維度。」
經濟社會組(Bac ES)
1. 理性能否解釋一切?
2. 藝術品是否必須美麗?
3. 試析霍布斯「利維坦」(1651)選段:
「由於世上並無一個共和國能夠立法監管一切人類言行,很自然地,在不成文法律轄下的所有領域中,民眾有自由按個人理由行事,謀取最大利益,因為若果我們將自由等同於身體自由,亦即不受束縛和監禁,那麼熱切高呼追求一種既有自由這種行為就會顯得荒謬。另一方面,假如我們將自由視作法律下的自由,那麼爭取所有人自主人生的自由這種行為將會一樣荒謬。不論要求多麼荒謬,他們的確如此要求;他們不明白假沒有一個人(或眾人)手持利劍執行法律,法律將會形同虛設。因此,人民的自由僅存在於主權國度經由規管人類行為所默許的活動,例如買賣和簽約的自由,選擇居所、食物、工作和按個人方式教育子女,等等。」
科技組(Bac technologique)
1. 理性有否壞的用法?
2. 快樂是否必須追尋?
3. 試析涂爾幹「教育與社會學」(1922)選段:
「一旦從社會中抽離,人類就會淪為獸類。假如人類能超越動物的階段,首先他不能被縮減為個人努力的成果,而需與同類定期合作,從而加強各人的表現;其次,世代間的勞動成果不可斷絕,動物所學到的經驗限於一生,無法傳遞,相反人類經驗則能靠書籍、文物、工具等方法留存後世,自然大地由是日益肥沃。人類智慧不但並無隨世代交替而消散,反而無限累積,而人類正正藉此超越動物,甚至超越自己。然而,一如上述合作關係,這種累積只有經由社會實現於社會之中,才有可能發生。」
6 月 15 日法國 2017 年高考開始,哲學科一如既往打頭陣。法國高中哲學科由拿破崙於 1808 年創立,高考必修,不論修讀文科(littéraire)、理科(scientifique)或經濟社會科(économique et social)亦須應考,每年約有 60 多萬名考生參加。題目三揀一,4 小時論文形式作答。今年題目分 4 組,考題如下:
文學組(Bac L)
1. 觀察是否足以致知?
2. 權利範圍內的行為是否一概合理?
3. 試析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1755)選段:
「一位名作家(莫佩爾蒂:法國 18 世紀數學家及哲學家)曾估算人生的幸與不幸,發現後者大幅多出前者,整體而言,人生是一份惡劣的禮物。對此結論我並不訝異:他從文明人(l’homme Civil)的律法推論;假如他能升華至自然人(l’homme Naturel),我們即可判斷他將得出截然不同的結果,他將發現人類除了自尋的煩惱以及自然的規律,其實並無太多不幸。我們能令自己如此不快,其實殊不簡單。一方面,我們見識到如此多的人類勞作、科學、藝術、勞力,填滿深淵,移平山脈,擊碎石塊,穿鑿湖泊,土地被填平,沼澤被抽乾,河流得以泛遊,大廈得以矗立,海洋佈滿船與水手;另一方面,當去研究一下有哪些事真正裨益人類福祉,我們只能訝異於比例的失調,遺憾於人類的盲目,只為助長其愚昧及自戀,令其不斷追逐不幸,失落了本來自然美好天性的免疫力。」
科學組(Bac S)
1. 捍衛權利,是否等於捍衛利益?
2. 人能否從自身文化中解放?
3. 試析傅柯「言論寫作集」(1978)選段:
「極端而言,人生由「犯錯的能力」定義。或者正因如此,異常(l’anomalie)一再出現於所有生物學的範疇,引發了演化歷程和突變,導致了一種獨特異變,一種「遺傳錯誤」,令人類永遠無法在自身找到自己,執意犯錯(errer),最終釀成錯誤(l’erreur)。承認上述概念,等於承認人生本身注定了這種命運,承認錯誤紮根於一概人類思想及其歷史。對錯兩立及其附加價值,乃至不同社會及組織的權力效應,不過是回應於人生「可能犯錯」的本質。若說科學的歷史是不連貫的,亦即不能作為一連串「糾錯」去分析,一如對錯的種種新形式永遠無法達致解放以及抵達真理,錯誤並非遺漏或是真理遲到,而是人生及其物種時間(temps de l’espèce)固有的維度。」
經濟社會組(Bac ES)
1. 理性能否解釋一切?
2. 藝術品是否必須美麗?
3. 試析霍布斯「利維坦」(1651)選段:
「由於世上並無一個共和國能夠立法監管一切人類言行,很自然地,在不成文法律轄下的所有領域中,民眾有自由按個人理由行事,謀取最大利益,因為若果我們將自由等同於身體自由,亦即不受束縛和監禁,那麼熱切高呼追求一種既有自由這種行為就會顯得荒謬。另一方面,假如我們將自由視作法律下的自由,那麼爭取所有人自主人生的自由這種行為將會一樣荒謬。不論要求多麼荒謬,他們的確如此要求;他們不明白假沒有一個人(或眾人)手持利劍執行法律,法律將會形同虛設。因此,人民的自由僅存在於主權國度經由規管人類行為所默許的活動,例如買賣和簽約的自由,選擇居所、食物、工作和按個人方式教育子女,等等。」
科技組(Bac technologique)
1. 理性有否壞的用法?
2. 快樂是否必須追尋?
3. 試析涂爾幹「教育與社會學」(1922)選段:
「一旦從社會中抽離,人類就會淪為獸類。假如人類能超越動物的階段,首先他不能被縮減為個人努力的成果,而需與同類定期合作,從而加強各人的表現;其次,世代間的勞動成果不可斷絕,動物所學到的經驗限於一生,無法傳遞,相反人類經驗則能靠書籍、文物、工具等方法留存後世,自然大地由是日益肥沃。人類智慧不但並無隨世代交替而消散,反而無限累積,而人類正正藉此超越動物,甚至超越自己。然而,一如上述合作關係,這種累積只有經由社會實現於社會之中,才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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