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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香港人對英國的誤解
近日,有部份團體/個人提出一些意見,指”英國真的有那麼好嗎?”、”英國出賣香港,為何還要懷緬殖民地時代,何必呢?”云云。英國和中共相比,大家都有眼睇;”英國出賣香港”實際上是某些人士借題發揮、大眾以訛傳訛的後果。筆者認為香港人有必要知道當年究竟發生甚麼事,而有之後的”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香港忽然要被回歸”,因為香港赤化愈來愈嚴重,而且教科書亦非全面講解,只有短短數行字,電視亦為免”得罪大陸,打爛飯碗”,也不會道出全部事實。

大家都知當年,滿清戰敗,先後割讓香港島、九龍半島,並讓英國租借新界。但為何要選擇香港這個地方呢?其實與清英戰爭有關。其實當年英軍久攻不破林則除的防線,而艦上的淡水又接近用完,當時的澳門政府又拒絕為英軍補給,但為何最後又可以戰勝滿清?因為當時的香港人為英軍補給,致令英國戰勝滿清(有部份歷史資料認為是基於反清心理,促使香港人協助英軍)。當時的英國主帥查理‧義律爵士雖然以英國利益為先,但亦深知滿清不會放過出於香港人,故冒上被撤職的風險,都要出於道義和利益提出佔領香港、保護香港人,而非中史書所言的”不滿穿鼻草約利益過少而把義律撤職”。(詳情可以上網搜尋義律上書印度總督信件,而信件內容已被香港浸會大學及樹仁大學引用為史實;亦可以翻閱” 改變香港歷史的60篇文獻”)

香港就此逐步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那麼,明明香港人生活安定,為何忽然要”被回歸”?很多人都以為是”租約到期”, 但明顯地是錯誤的,大家想一想割讓出去的香港島、九龍就會知道?

要理解這個問題,大家應先了解一些國際的決議。

聯合國1516號決議案訂明殖民地自決的權利,即是殖民地有權決定是否獨立、維持原狀等。

而在1946年12月14日,經聯合國大會決議,香港還在”尚未自治殖民地”名單內,要注意是整個香港(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離島及相關水域)。

聯合國憲章第73條b亦規定:尚未自治的殖民地,必須依照各地的情況,逐步協助使其自治。

看到這裡,大家都會有疑問:照常理,香港就算不獨立,也應該逐步取得全面自治,究竟”被回歸”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於大陸的”奸招”(可能有人覺得冇問題,”奸”純粹是筆者對此事的觀感)。1972年,在聯合國準備通過2908號決議(內容是令使殖民地都能儘快自決獨立)前,大陸以某種方式作要脅,提出將香港、澳門剔除出殖民地名單。當時,斐濟、瑞典、委內瑞拉等3國持不同意見,而英國亦依據香港主流民意(維持現況)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抗議聯合國大會把香港決議為中國領土,但大家都知大陸在聯合國內有幾多”朋友”。因此,英國唯有無奈接受,盡量為香港爭取”被回歸”後的利益。

香港就此被”老屈”收回,而近日不少示威中有人高呼”香港獨立,脫中公投和回歸英國”亦可算是合情、合理,而且並無違法。
Good1Bad0
2017/07/08, 4:47:2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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