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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同學鑰匙入屋圖偷竊 中六生不認罪
中六男生涉偷走男同學的鑰匙後潛入其家中,其間對方母親回家,他遂躲入同學的牀舖裏但仍被發現。他在警誡下承認基於好奇,想偷取男同學的衣服,今於區院否認一項偷竊罪及入屋犯法控罪受審。事主作供表示,他與被告只屬普通朋友,但承認曾與被告傾訴與前女友之間的感情問題。
辭指,被告梁鏗(19歲)於去年3月7日,在九龍塘學校(中學部)自修室偷竊事主彭權立的鑰匙,再潛入其家中企圖偷竊,警方稍後在被告書包中尋獲一張印有同學地址的紙。
事主彭權立今出庭作供,他憶述事發當日,他與被告及其他同學留在校內自修室溫習,午飯時將書包放在桌上後離去。彭稱,被告當日以要回家吃飯為由,沒有一同吃飯。其後彭收到被告發的訊息,着他「今晚WhatsApp聯絡我(被告)」,彭沒有理會。
同日下午三時多,彭收到母親電話,問他有否「不見鑰匙或將鑰匙交予別人」,彭否認,其母遂稱有自稱姓黃、就讀中五的男同學躲在其牀上,彭方知鑰匙被偷,着母親報警。彭及後趕回家,發現該名男子為他的同班同學,即被告。
辯方盤問彭問他與被告是否好朋友,彭否認,稱兩人只是普通同學,但曾就感情問題向被告傾訴,彭又承認被告為人設想,是盡責及有承擔的朋友。辯方續稱,被告在自修室找到彭的鑰匙,遂自行乘車到他家送回鑰匙,惟彭對此表示並不知情。
彭母余淑琴其後出庭作供,她憶述當天約下午三時多回家,看到家門掩著,門鎖插着兒子鑰匙,遂入屋呼叫兒子,並在彭房間發現被告穿着校服,躲在牀上蓋着被子。被告解釋自己是彭的同學,彭在樓下並將鑰匙交予他,余遂追問為何他揹着書包及穿著皮鞋躲在牀上,被告再解釋自己在學校拾得彭的鑰匙,故想將鑰匙交回彭。余覺得其說法有疑,遂致電彭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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