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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審訊】3人罪成 兩人囚3年 一人判入教導所
【暴動罪審訊】3人罪成 兩人囚3年 一人判入教導所[/size=6][/b]

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5人早前涉暴動罪於區院受審,法官早前裁定3人暴動罪成,2人罪名不成立,是旺角大衝突中首次有被控暴動罪的人脫罪。[#F40909]19歲的首被告今被判入教導所[/#F40909],另外兩名被告被判囚3年。

本案為旺角大衝突第3宗以暴動罪定罪的案件,共涉3項暴動罪,指眾被告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首被告楊子軒(19歲)、次被告羅浩彥(21歲)及第5被告連潤發(25歲)被裁定同一項暴動罪罪成;另外陳紹鈞(47歲)及孫君和(27歲)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兩人均脫罪。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807/s00001/1502094197295

諗起同囚 入邊啲仆街懲教啲全餐

點解咁都罪成 咁叫暴動咩 屌佢
Good0Bad4
2017/08/07, 4:46:3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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