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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社:重組閉路電視的調查 是一步一步走出來
重組閉路電視的調查 是一步一步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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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上周五報稱被操普通話的人士在鬧市擄走,並禁錮在郊區及毆打,由於事件涉及跨境擄人,嚴重危及公眾利益,傳真社決定調查事件,至周一晚公開七條拍攝到林子健的閉路電視影片,證實他當日安全離開聲稱被擄走的砵蘭街。不過,公眾提出的疑問反而有增無減,其中最多質疑記者怎樣取得閉路電視片段,又推測有人放料以配合警方執法行動。為此我們公開整個調查過程,希望能釋除公眾疑慮。
8月11日早上11時多,民主黨召開緊急記者會講述有成員被懷疑內地執法人員擄走禁錮,會上事主林子健先展示大腿上的釘書釘傷勢,再講述被擄過程及經歷。事件令記者聯想起一年半前發生的銅鑼灣書店事件,港人在事發後一個多星期才知悉事件,李波被擄過程至今仍是懸案,記者決定今次必定要把握搜集證據的黃金時間。
最先到現場 獲最多資訊
林子健在記者會上提到事發的時間大約是下午4時,但準確時間不肯定,地點在油麻地碧街與咸美頓街之間一段砵蘭街,但被擄走的準確位置亦不肯定。由於記者會剛舉行,事主亦未報警,意味公眾及警方都未知悉事件,記者第一個到達現場查詢,商戶戒心會較低,對進行第一手調查較有利,傳真社派出位置最接近的記者先到現場了解,再調動另外兩位同事隨後趕上。
首名記者12時許抵達,當時很多商戶仍未聽聞擄人事件,向他們要求查看閉路電視了解事發經過,不少商戶都覺得事件嚴重,有興趣與記者一同查看片段。第一輪調查成功取得3間店舖的3條影片,片段時間約由3時許至6時。記者們即場查看其中兩段片段,並將部分傳送予調查團隊分工查看,結果未見有擄人情況,就連林子健亦完全不見蹤影。
這情況有兩個可能,第一是畫質受影響有偏差、模糊、變形等,而影響評估,為此同事們不斷交換片段,仔細檢查片段內容;第二是事件在鏡頭以外的地方發生,所以要再向其他閉路電視入手,希望可以更接近真相。
記者一邊嘗試索取砵蘭街上其他閉路電視片段,同時亦經民主黨了解更多有助調查的細節,例如林子健當時的衣著、有否手持物品、到達油麻地時間(例如會否有購物單據作提示)、行走哪一邊行人路等……希望增加在人流不息畫面中認出林子健的機會,惟獲得的資訊不多,只清楚離開球衣店之後,林子健是沿球衣店一邊行人路前往地鐵站。
其中一間記者取得閉路電視片段的麵店,坐落球衣店一邊行人路上,但閉路電視卻未見林的蹤影,因此記者大膽假設林子健被擄走的位置,就在球衣店與麵店之間的近五十米,這段路有一間食肆裝有閉路電視,影著左右兩邊的行人路,該店負責人表示因忙於預備午市,要求記者5時再回來。
警促商戶收起片段增調查難度
接近4時,警方派出大批人員到現場搜證,由於整條街道有大量記者及警員,不利獨家的調查工作,首輪搜集閉路電視影片的工作需要先暫停。
約個多小時後,砵蘭街歸於平靜,記者嘗試再向店舖索取片段,但多間店舖都斷言拒絕,表示警方已取走相關的閉路電視影片,並警告過商戶不可將片段交予記者,包括早前約好5時取影片的食肆。當時記者未有時間思考警方基於甚麼權力及理據基礎這樣做,但面前問題是索取片段的難度大大增加,而且街道不少食肆都開始預備星期五晚市,為免防礙店舖做生意,調查工作再度暫停。
除了周圍索取閉路電視片段,記者由抵步開始亦嘗試找尋可能目擊事件的證人,不斷在該段砵蘭街附近向市民,包括街坊、店員、工人、流浪漢、妓女等,詢問事發當日曾否目擊有人被擄走,或有任何打鬥、爭執、爭吵、呼叫、求救,結果都是沒有。
砵蘭街一帶夜夜笙歌,不少食肆都營業至深夜,記者當晚約11時再度來到。接近午夜的砵蘭街不像下午般繁忙,一些店舖負責人要在收舖前回來埋數,記者趁機與不同店主打交道,自我介紹、解釋取片的原因和理據、解釋警方沒有阻止公開片段的權力……展開一連串游說工作,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但這夜空手而回。
日夜逐戶游說 調查終現突破
第二日中午再出發到各目標店舖游說,店主見到記者再次出現,有的表現煩厭、有的態度軟化、有的沒好氣;過了最繁忙的午市,記者在客人較少的下午茶時間再逐一拜訪店舖,客人較少,可以入店惠顧、與職員及店主聊天,繼續溝通及游說功夫,職員見慣了記者已經不再嘗試打發。至當晚深夜,記者再逐個目標店主去打招呼,這夜成功打動一家店,取得關鍵的影像——第一段見到林子健離開球衣店的影片。
取得片段已是深夜,上載及分發予各同事已經凌晨2、3時,但記者們堅持開始查看,但當晚未即時發現有用畫面。至翌日早上,記者們繼續分工查看片段,始發現林子健在5時41分現身球衣店,較他公開憶述的時間遲了一小時。
由於已經鎖定目標出現的時間,記者們重新翻查手上的片段,同時外勤的記者亦繼續向其他目標商戶索取影片。經過一輪努力,星期日晚上,傳真社共搜集到5間店共7段影片,之後得到一個與公眾同樣震驚的突破性發現。
林子健離開球衣店後約40秒,在距離50米外的麵店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名短褲人士在鏡頭拍攝下戴上口罩,及重新背好背囊的左面肩帶。至他走近鏡頭,畫面顯示他已戴上太陽眼鏡及鴨舌帽。他停下的位置,就是整條街唯一沒有閉路電視的一段。記者曾仔細詢問在公園一帶流連的人士,事發時間的現埸環境,結果仍然是沒有人目擊林被擄走,或有任何呼救聲。
接近碧街的店舖片段顯示,該男子走到接近街口時,曾橫越砵蘭街到對面行人路,記者沿有關路線再向另一食肆游說,最終取得另外兩段片段,顯示該男士折返走向咸美頓街方向。
至此階段,傳真社抱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態度。尤其事件重大,若該名戴口罩男士真是林子健本人,那事實便與他在記者會上描述的內容有很大出入。由於戴口罩男士的容貌被完全遮蓋,記者檢視片段數十次作核實,包括根據國際標準時間逐段核實閉路電視片段的真實時間,以確認事件發生的經過是否連貫;反覆檢查各片段中,出現在目標男士前後的路人是否相同。記者亦仔細研究片中人的行為特徵,包括身型、高度、黑色V領上衣、深藍色短褲、深色背囊、微反光的深色背囊肩帶、黑色白底波鞋、左手戴有深色手錶、步速、雙腳走路時姿勢呈內八字等,最後判斷片段中人為同一人。
雖然有片段在手,但傳真社堅持要解決一些疑問,包括早前有傳媒訪問指林子健於取球衣當日,曾經在附近上洗手間,這段在砵蘭街出現的片段,會否是林前往洗手間的過程?此外,他的說法是在砵蘭街被擄走,現在只見他沿砵蘭街折返向,如果之後在路上被擄走,亦與他原來的說法沒有衝突。
為解開這兩個迷思,傳真社星期一兵分兩路,分別派記者到電台,向做完訪問的林子健問清楚,抵達球衣店期間有否離開過去洗手間,以及在砵蘭街前往地鐵站的路線;同時另一隊記者則到現場盡最後努力,在林子健的步行路線沿途索取其他影片,希望找到他之後前往何處。
得悉影片與講法矛盾 林仍無意觀看
林子健回應記者提問時確認在球衣店期間從沒有離開過,再次強調是在離開球衣店後往地鐵站方向途中被擄走。他的說法與傳真社取得的多段片段所組成的路線,出現很大差異。另一邊廂,記者亦在一間食肆取得片段,證明林子健在砵蘭街街口,轉了入咸美頓街往彌敦道方向,安全離開砵蘭街——他所說被擄走的位置。
傳真社認為資料到達一個具足夠證據並需要向公眾披露的階段,故安排記者向林子健索取回應。當日早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在電台訪問中透露,當晚會與林子健晚膳,但沒有提及地點。傳真社不希望預先驚動任何人,所以由中午11時開始在林子健位於馬鞍山的寓所樓下等待,期望在他下午、或晚膳後返回寓所時出現,親自向他求證事件,但直至晚上仍未見林出現。
至大約7點半,林卓廷及一名友人一同在林子健寓所樓下出現,記者相信晚膳在林宅進行,便直接上樓接觸林子健。當記者按鐘,應門的林子健見到早上見過的記者時,表示拒絕接受訪問,記者進一步透露傳真社搜集到閉路電視影片,證明他安全離開他口中的事發地點,他仍然拒絕接受訪問及觀看片段。
記者隔著門向屋內的林卓廷表示知道他在屋內,林卓廷即時出來見記者,並要求觀看影片後才接受訪問。林卓廷看畢片段完成20分鐘訪問後,記者向他詳細解釋,事件涉重大公眾利益,需要向林子健求證才發表。林卓廷其後返回屋內,約20分鐘後出來,離開前表示林子健承諾接受訪問。林子健約於5分鐘後出現,在訪問中他堅持片中戴口罩的男子並非他本人,形容事件匪夷所思,又指有人安排替身存心嫁禍。
傳真社詳細交代今次的調查過程,希望釋除公眾對報道的疑慮。我們重申,這次事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若林子健所講屬實,有可能涉及有人跨境犯罪;若林子健沒有被擄走,則涉有人刻意誤導公眾。由一開始,傳真社的意圖就是單純履行記者的天職,盡量發掘證據,印證事件發生經過,儘管明知有可能找不到問題的答案,我們仍毫不猶疑調動全社記者、不分晝夜進行搜證、查核的工作。
傳真社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持獨立運作原則進行調查報道,今次報道中的閉路電視片段全靠記者第一手、逐間逐戶聯絡商戶取得,調查過程中我們從沒有與任何執法機關接觸。我們亦謹慎核實片段內容和細節,確保報道內容真確無誤,在報道發表前取得了當時人的回應,作出詳盡及公允的報道。
我們明白報道未必能解開事件中的所有疑團,讀者及公眾的批評和意見是對我們最佳的鞭策,我們會繼續在找尋真相的路上努力前行。
https://www.factwire.org/single-post/2017/08/15/重組閉路電視的調查-是一步一步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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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上周五報稱被操普通話的人士在鬧市擄走,並禁錮在郊區及毆打,由於事件涉及跨境擄人,嚴重危及公眾利益,傳真社決定調查事件,至周一晚公開七條拍攝到林子健的閉路電視影片,證實他當日安全離開聲稱被擄走的砵蘭街。不過,公眾提出的疑問反而有增無減,其中最多質疑記者怎樣取得閉路電視片段,又推測有人放料以配合警方執法行動。為此我們公開整個調查過程,希望能釋除公眾疑慮。
8月11日早上11時多,民主黨召開緊急記者會講述有成員被懷疑內地執法人員擄走禁錮,會上事主林子健先展示大腿上的釘書釘傷勢,再講述被擄過程及經歷。事件令記者聯想起一年半前發生的銅鑼灣書店事件,港人在事發後一個多星期才知悉事件,李波被擄過程至今仍是懸案,記者決定今次必定要把握搜集證據的黃金時間。
最先到現場 獲最多資訊
林子健在記者會上提到事發的時間大約是下午4時,但準確時間不肯定,地點在油麻地碧街與咸美頓街之間一段砵蘭街,但被擄走的準確位置亦不肯定。由於記者會剛舉行,事主亦未報警,意味公眾及警方都未知悉事件,記者第一個到達現場查詢,商戶戒心會較低,對進行第一手調查較有利,傳真社派出位置最接近的記者先到現場了解,再調動另外兩位同事隨後趕上。
首名記者12時許抵達,當時很多商戶仍未聽聞擄人事件,向他們要求查看閉路電視了解事發經過,不少商戶都覺得事件嚴重,有興趣與記者一同查看片段。第一輪調查成功取得3間店舖的3條影片,片段時間約由3時許至6時。記者們即場查看其中兩段片段,並將部分傳送予調查團隊分工查看,結果未見有擄人情況,就連林子健亦完全不見蹤影。
這情況有兩個可能,第一是畫質受影響有偏差、模糊、變形等,而影響評估,為此同事們不斷交換片段,仔細檢查片段內容;第二是事件在鏡頭以外的地方發生,所以要再向其他閉路電視入手,希望可以更接近真相。
記者一邊嘗試索取砵蘭街上其他閉路電視片段,同時亦經民主黨了解更多有助調查的細節,例如林子健當時的衣著、有否手持物品、到達油麻地時間(例如會否有購物單據作提示)、行走哪一邊行人路等……希望增加在人流不息畫面中認出林子健的機會,惟獲得的資訊不多,只清楚離開球衣店之後,林子健是沿球衣店一邊行人路前往地鐵站。
其中一間記者取得閉路電視片段的麵店,坐落球衣店一邊行人路上,但閉路電視卻未見林的蹤影,因此記者大膽假設林子健被擄走的位置,就在球衣店與麵店之間的近五十米,這段路有一間食肆裝有閉路電視,影著左右兩邊的行人路,該店負責人表示因忙於預備午市,要求記者5時再回來。
警促商戶收起片段增調查難度
接近4時,警方派出大批人員到現場搜證,由於整條街道有大量記者及警員,不利獨家的調查工作,首輪搜集閉路電視影片的工作需要先暫停。
約個多小時後,砵蘭街歸於平靜,記者嘗試再向店舖索取片段,但多間店舖都斷言拒絕,表示警方已取走相關的閉路電視影片,並警告過商戶不可將片段交予記者,包括早前約好5時取影片的食肆。當時記者未有時間思考警方基於甚麼權力及理據基礎這樣做,但面前問題是索取片段的難度大大增加,而且街道不少食肆都開始預備星期五晚市,為免防礙店舖做生意,調查工作再度暫停。
除了周圍索取閉路電視片段,記者由抵步開始亦嘗試找尋可能目擊事件的證人,不斷在該段砵蘭街附近向市民,包括街坊、店員、工人、流浪漢、妓女等,詢問事發當日曾否目擊有人被擄走,或有任何打鬥、爭執、爭吵、呼叫、求救,結果都是沒有。
砵蘭街一帶夜夜笙歌,不少食肆都營業至深夜,記者當晚約11時再度來到。接近午夜的砵蘭街不像下午般繁忙,一些店舖負責人要在收舖前回來埋數,記者趁機與不同店主打交道,自我介紹、解釋取片的原因和理據、解釋警方沒有阻止公開片段的權力……展開一連串游說工作,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但這夜空手而回。
日夜逐戶游說 調查終現突破
第二日中午再出發到各目標店舖游說,店主見到記者再次出現,有的表現煩厭、有的態度軟化、有的沒好氣;過了最繁忙的午市,記者在客人較少的下午茶時間再逐一拜訪店舖,客人較少,可以入店惠顧、與職員及店主聊天,繼續溝通及游說功夫,職員見慣了記者已經不再嘗試打發。至當晚深夜,記者再逐個目標店主去打招呼,這夜成功打動一家店,取得關鍵的影像——第一段見到林子健離開球衣店的影片。
取得片段已是深夜,上載及分發予各同事已經凌晨2、3時,但記者們堅持開始查看,但當晚未即時發現有用畫面。至翌日早上,記者們繼續分工查看片段,始發現林子健在5時41分現身球衣店,較他公開憶述的時間遲了一小時。
由於已經鎖定目標出現的時間,記者們重新翻查手上的片段,同時外勤的記者亦繼續向其他目標商戶索取影片。經過一輪努力,星期日晚上,傳真社共搜集到5間店共7段影片,之後得到一個與公眾同樣震驚的突破性發現。
林子健離開球衣店後約40秒,在距離50米外的麵店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名短褲人士在鏡頭拍攝下戴上口罩,及重新背好背囊的左面肩帶。至他走近鏡頭,畫面顯示他已戴上太陽眼鏡及鴨舌帽。他停下的位置,就是整條街唯一沒有閉路電視的一段。記者曾仔細詢問在公園一帶流連的人士,事發時間的現埸環境,結果仍然是沒有人目擊林被擄走,或有任何呼救聲。
接近碧街的店舖片段顯示,該男子走到接近街口時,曾橫越砵蘭街到對面行人路,記者沿有關路線再向另一食肆游說,最終取得另外兩段片段,顯示該男士折返走向咸美頓街方向。
至此階段,傳真社抱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態度。尤其事件重大,若該名戴口罩男士真是林子健本人,那事實便與他在記者會上描述的內容有很大出入。由於戴口罩男士的容貌被完全遮蓋,記者檢視片段數十次作核實,包括根據國際標準時間逐段核實閉路電視片段的真實時間,以確認事件發生的經過是否連貫;反覆檢查各片段中,出現在目標男士前後的路人是否相同。記者亦仔細研究片中人的行為特徵,包括身型、高度、黑色V領上衣、深藍色短褲、深色背囊、微反光的深色背囊肩帶、黑色白底波鞋、左手戴有深色手錶、步速、雙腳走路時姿勢呈內八字等,最後判斷片段中人為同一人。
雖然有片段在手,但傳真社堅持要解決一些疑問,包括早前有傳媒訪問指林子健於取球衣當日,曾經在附近上洗手間,這段在砵蘭街出現的片段,會否是林前往洗手間的過程?此外,他的說法是在砵蘭街被擄走,現在只見他沿砵蘭街折返向,如果之後在路上被擄走,亦與他原來的說法沒有衝突。
為解開這兩個迷思,傳真社星期一兵分兩路,分別派記者到電台,向做完訪問的林子健問清楚,抵達球衣店期間有否離開過去洗手間,以及在砵蘭街前往地鐵站的路線;同時另一隊記者則到現場盡最後努力,在林子健的步行路線沿途索取其他影片,希望找到他之後前往何處。
得悉影片與講法矛盾 林仍無意觀看
林子健回應記者提問時確認在球衣店期間從沒有離開過,再次強調是在離開球衣店後往地鐵站方向途中被擄走。他的說法與傳真社取得的多段片段所組成的路線,出現很大差異。另一邊廂,記者亦在一間食肆取得片段,證明林子健在砵蘭街街口,轉了入咸美頓街往彌敦道方向,安全離開砵蘭街——他所說被擄走的位置。
傳真社認為資料到達一個具足夠證據並需要向公眾披露的階段,故安排記者向林子健索取回應。當日早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在電台訪問中透露,當晚會與林子健晚膳,但沒有提及地點。傳真社不希望預先驚動任何人,所以由中午11時開始在林子健位於馬鞍山的寓所樓下等待,期望在他下午、或晚膳後返回寓所時出現,親自向他求證事件,但直至晚上仍未見林出現。
至大約7點半,林卓廷及一名友人一同在林子健寓所樓下出現,記者相信晚膳在林宅進行,便直接上樓接觸林子健。當記者按鐘,應門的林子健見到早上見過的記者時,表示拒絕接受訪問,記者進一步透露傳真社搜集到閉路電視影片,證明他安全離開他口中的事發地點,他仍然拒絕接受訪問及觀看片段。
記者隔著門向屋內的林卓廷表示知道他在屋內,林卓廷即時出來見記者,並要求觀看影片後才接受訪問。林卓廷看畢片段完成20分鐘訪問後,記者向他詳細解釋,事件涉重大公眾利益,需要向林子健求證才發表。林卓廷其後返回屋內,約20分鐘後出來,離開前表示林子健承諾接受訪問。林子健約於5分鐘後出現,在訪問中他堅持片中戴口罩的男子並非他本人,形容事件匪夷所思,又指有人安排替身存心嫁禍。
傳真社詳細交代今次的調查過程,希望釋除公眾對報道的疑慮。我們重申,這次事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若林子健所講屬實,有可能涉及有人跨境犯罪;若林子健沒有被擄走,則涉有人刻意誤導公眾。由一開始,傳真社的意圖就是單純履行記者的天職,盡量發掘證據,印證事件發生經過,儘管明知有可能找不到問題的答案,我們仍毫不猶疑調動全社記者、不分晝夜進行搜證、查核的工作。
傳真社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持獨立運作原則進行調查報道,今次報道中的閉路電視片段全靠記者第一手、逐間逐戶聯絡商戶取得,調查過程中我們從沒有與任何執法機關接觸。我們亦謹慎核實片段內容和細節,確保報道內容真確無誤,在報道發表前取得了當時人的回應,作出詳盡及公允的報道。
我們明白報道未必能解開事件中的所有疑團,讀者及公眾的批評和意見是對我們最佳的鞭策,我們會繼續在找尋真相的路上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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