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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宗暴力反佔中案 律政司無覆核刑期
多宗暴力反佔中案 律政司無覆核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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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因926公民廣場案,昨日被上訴庭改判囚6至8個月。而堅持進行刑期覆核的律政司,一再表明做法不包含政治目的。翻查資料,以往多宗涉及以暴力襲擊手段反佔中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都未有遭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即使有被覆核刑期,被告最終亦只被判囚兩周。

多宗涉及反佔中人士的案件,都涉及實質的暴力行為。在2014年9月30日,裝修判頭張偉明駕車直闖旺角佔領區,導致佔領者要散開躲避。他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僅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

14年10月4日,被告蘇士傑在旺角佔領區襲擊香港電台記者麥嘉緯,他在承認傷人罪後被判囚4周,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同年10月22日,保安員馬希郁在佔旺區打爆天拿水樽,再手持打火機揚言「大家一鑊熟」,他之後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判囚半年,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

14年11月12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佔中糾察遇襲案,三名被告陳國雄、葉永志、李小龍分別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分別囚9至18周,律政司同樣沒有提刑期覆核。

另外2014年10月25日「藍絲帶」集會,多名記者被拉扯,三名被捕人士更是獲無條件釋放。

律政司曾針對反佔中人士提刑期覆核的個案極少,案中被告最終亦只被判囚兩周。在14年11月27日,被告李旺及張家成向黃之鋒擲蛋,二人承認普通襲擊罪,原本各被判罰3,000元,覆核刑期後被改判囚兩周。

律政司昨稱政治迫害指控無基礎

《路透社》昨日引述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府高層消息稱,案件早前判「雙學三子」不用監禁,當時律政司內的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政府就刑期上訴。不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卻推翻檢控人員的建議,堅持重開雙學三子的案件。

袁國強今日回應指,留意到有報道指,律政署就應否提出覆核出現分歧,認為每個機構在討論事件時,有時有一致意見,有時不一致意見,重點並不是這些分歧,「有不同意見是好事」。他強調,今次判決證明當初覆核的決定是正確,因為上訴庭除了釐清法律原則,亦提出量刑指引,為將來相關案件提供參考。

律政司昨日亦發出聲明,指外界的政治迫害等指控全無基礎,本港司法獨立「不可能被質疑」。聲明指,從判案書可見法院是用法律角度處理本案,不可能存在任何政治動機。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多宗暴力反佔中案-律政司無覆核刑期/
Good0Bad0
2017/08/18, 11:25:3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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