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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尊敬的法官
今天我介紹一本關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Ruth Ginsburg的童書,書名叫《I Dissent: Ruth Bader Ginsburg Makes Her Mark》,主角Ruth Ginsburg今年八十四歲,出任此職達廿三年,是美國司法界的泰斗。她多年來在司法界一直與保守派角力,維護自由、平等及人權。五十年代女性律師十分稀有,Ginsburg是法學院中的異類,1956年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時,總數約500人的學生中只有9位女性,她畢業後成為一位為女性權利奮戰的法律人。1971年,Ginsburg協助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提出訴訟,成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關於憲法保障平等權利適用於性別歧視的首宗案例,而她撰寫的訟詞被稱為性別平等訴訟的始祖。
以大法官做主角的童書,會否令小讀者呵欠不絕呢?作者Debbie Levy採取了一個十分有趣的角度,就是書名:I Dissent,書中充滿類近的詞語,如反對、抗議、不贊成……。故事開始是Ginsburg孩子時代目睹的種種不公平,如公共場所的告示:「猶太人與狗不得進入」、「不歡迎有色人種」。「我反對」的想法就在那時開始。進入學校之後,她質疑為何男生學木工,女生一定要學家政,她本身是左撇子,質疑為何一定要用右手才是正常。她畢業於法學院,爭取性別平等,反對聯邦大法官歧視女性的言論。每一頁都是大大一個字「I Dissent」,但書中結尾有趣的地方,是寫她與保守派大法官Antonin Scalia的關係,兩人立場雖然南轅北轍,經常互相爭論,但大家都尊重對方立場,亦會認真表達自己觀點,法律觀點及政見不同,無損兩人友誼,他們一起去跳降傘,也齊到印度騎大象。
一個人對社會習以為常的事,提出異議或反對,是個人信念推動社會進步的起點。此童書是告訴孩子「反對」的意義,「反對」二字只是手段,更重要是擇善固執,堅持自己信念,敢於面對別人的攻擊、批評。Ginsburg由不滿種族、信仰及性別不平等開始,終身為改變美國社會的不平等現狀而奮鬥。在最高法院的裁決中,經常反對其他法官的意見,因為她認為自己的異議聲音,是為了社會的未來,深信有朝一日,最高法院最終會採納她昔日的見解。
法官之所以受人尊敬,並非因為法官職位高高在上,而是因為他們忠於自己信念,維護人民權益,為社會進步而付出,令人民生活在一個平等、具公義的環境當中。
她經常與立場南轅北轍的保守派大法官Antonin Scalia爭論。
Ruth Ginsburg敢於面對別人的攻擊、批評。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撰文:鄺穎萱
編輯:謝慧珊
美術:利英豪
source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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