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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曬]林定國為楊官去建制聚會辯護 胡國興:遊行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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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案及重奪公民廣場案,16人先後被改判入獄,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發聯合發聲明指未見判決基於法理以外因素。5個月前在特首選戰中落敗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表示,法庭有自己的制度,按法律和先例處理,各方都可以上訴,不認為法官的判詞情緒化。

判決後聲援被告的遊行,大會指參加人數創傘運後新高,警方稱有2.2萬人上街,胡國興認為不算很多人,亦不同意案件是將政治問題放上法庭,因任何人都可以用1035元發出傳票,將爭議訴諸法庭。

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日前出席電台節目指,對於有人質疑法庭判決遭北京或港府介入,這說法並不妥當,因若有一些不實事情被屢次討論,將會使大眾跌入「自我實現預言」。他接受《信報》訪問時,更為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被揭曾出席親建制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聖誕酒會辯護,指法官作為香港市民一分子,離開工作崗位後, 對政治議題很難沒有個人感覺,「人嚟㗎嘛,唔係機器」,社會只能相信法官判案時不受政治影響。

楊振權2年前參加有關酒會時,同場有反佔中律師陳曼琪、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被質疑有可能違反《法官行為守則》中法官不能參與任何政治組織的條文。林定國受訪時指出,只要懂得避嫌,參加聖誕派對等宴會無問題,「完全逼佢哋斷六親、唔參加任何社交活動?唔係太合理」。

林定國強調,法官須遵守宣誓誓詞及法官守則,要無畏無懼、無偏無私、跟從證據及法律原則行事,不能將個人政治取向滲入工作,亦不可受屈於政治壓力,「如果做唔到,其實係違反自己發誓應承做嘅事,係好嚴重誠信問題」。他指市民必須作出「法官明白自己責任重大」的假設,若有質疑,應提充分理據,不能單憑出席宴會,便批評法官判案時有失持平。

對於楊振權在判詞中不點名批評鼓吹「違法達義」令社會瀰漫「歪風」,林定國認為,在多元化社會下,所謂公義難有統一標準,「你追求嘅公義, 同我追求嘅公義,唔一定一樣」。他自言「唔係咁勇武嘅人」,提醒只為眼中公義而違法有其危險性,應小心處理,「唔能夠單憑一腔熱血、有理想,就去向前衝」。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828&guid=57139060&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Good0Bad0
2017/08/28, 8:14:13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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