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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民衝突 第五被告:被捕時警員無告知是因非法集結罪
旺角警民衝突 第五被告:被捕時警員無告知是因非法集結罪[/size=6][/b]

去年農曆年初旺角警民衝突事件,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名,其中九人今日(廿九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應訊。姓霍第五被告指,在旺角警署內被捕時,警員並沒有說明是以非法集結罪拘捕。

第五被告表示,在警署被搜身前,曾被警員襲擊胸部和腹部。接受控方盤問時,同意是因為警員之前很惡地說話和暴力行為,而配合警員要求,按警員所說寫下承認是因「一時貪玩」而掟磚的內容,就好像默書一樣,警員講而自己照著默寫。

第五被告指,在旺角警署時,進行會面記錄前,曾要求致電給家人但被警員拒絕,並指在無閱讀和不知文件內容下,應警員要求簽署覊留人士通知書,所以不知被扣留期間有什麼權利,包括可以打電話尋找律師。第五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因為自己當時很驚慌,所以除非警員要求做,否則不敢做任何事。

對於為何會要求致電家人,第五被告指,這就如有人被送入醫院也會通知其家人一樣,並指除了這之外不知道還可以有權做什麼。聆訊明早繼續。

http://www.localpresshk.com/2017/08/mk-unrest-52/

又無背熟被捕須知
Good0Bad0
2017/08/30, 9:00:4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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