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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宣誓錯讀三個英文字 陪審員無得留低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法庭昨天已選出4男5女共9人的陪審團。惟當他們今早宣誓時,其中一名女陪審員讀錯「affirm」、「solemnly」及「verdict」等字,法官指本案要求陪審員有一定的英文程度,最後運用其權力豁免該女陪審員的職務,需要重選其空缺。

當重選空缺時,有被抽中的女候選人向書記出示身分證後,法官即向她表示「朱小姐,我認得你,你是一名記者、是法庭記者,經常出現在本法庭。」法官續指,「很明顯你認識所有大狀」,最後豁免其的資格。最後終抽出一名男陪審員並完成宣誓。

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的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後稱為香港數碼廣播)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927&guid=57261130&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Good0Bad0
2017/09/27, 3:19:0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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