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迫民俯首,以鴆為釀 - 評林鄭月娥施政策略》(作者:青年新政游蕙禎)
《迫民俯首,以鴆為釀 - 評林鄭月娥施政策略》(作者:青年新政游蕙禎)[/size=6][/b]
作者: 青年新政 游蕙禎
談起林鄭月娥施政之術,不能不提及其港英年代政務官背景。港英年代,政府逐步開放,給予華人參與政治的空間、以至處理民生問題,無不以行政吸納政治,「德政」對民眾的魅力遠遠高於自主權,畢竟於政治上掌握自主權,目的不過是推行利民、能平衡民間各方權益的政策,以改善生活。低成本高效益,無人不迷戀之,故借殖民政府之手達到利民的目的,在民眾而言並無不妥。
林鄭月娥出身港英政府,由政務主任至今已37年,完全承襲當年港英政府以「德政」使人心歸順的手段,且甚為高明。其高明之處,其一在於她從不吝於給予民眾、以至反對勢力一些有名無實的權力,各類委員會、諮詢架構,往往是「顧問」角色,決策權仍牢牢掌握於政府之手。她所謂「修補撕裂」,雖不過是一些花言巧語,和飲宴應酬,與泛民主派同場握手言談、輕鬆卻不至於無禮的回應,不止令泛民主派踏進異常尷尬的境地,也令自身在一般民眾眼中加分不少。其二在於她在施政報告前後重點宣傳的政策,確實加入部份民間倡議的元素,先製造一個令民眾極度不滿的環境(這必須歸功於歷屆港共政府),蘊釀多年後方推出看似利民之策,首次置業計劃、交通津貼、撤回清拆灣仔運動場等方案,只要不觸及權力分配的問題,她都會將之列入考慮,變相令長期糾纏於民生先行抑或民主先行的泛民主派如遭孤立:一直以來他們所強調的民生問題,現任政府已著力解決,有何反對之有?一切反對的口號,不過是吹毛求庛。
諸位切勿以為筆者此文欲吹捧以中共欽點而生的現任特首。相反,筆者欲指出的是我們正面對比五年前更為嚴峻的景況。去屆政府所謂的「施政錯誤」,是中共治下必經階段,差別僅在於不同高官的處事手法和公關技倆。林鄭月娥深知香港人普遍緬懷港英年代的「德政」和經濟起飛的景況,故於此方面的模仿亦不遺餘力。相比去屆政府高舉排除異己、打壓社運人士或不同政見人士的做法,現屆政府更喜將之「冷處理」,甚至隻字不提,改而向民眾推銷其民生政策方針。而公眾往往被這些新措施吸引注意力,忽略其他同樣重要、且具爭議性的法案和議題。不同的城市規劃、重建和土地用途、「禁止離境法」、「國歌法」、甚至驟耳聽來甚是荒誕無稽的「辱警罪」,以及一些就現行法例上的小修小補,皆可能成為香港人往後失去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誘因,具體例子請見拙文《廿三條立法借屍還魂之術》(編按:將於10月18日刊登)。
這數年間,每一項表面「利民」,實質細節充滿問題的措施,將會是一帖帖含劇毒的藥方。除了補苴罅漏,如何「解毒」,亦將成為我們必修的課題。
https://prism.news/ShowArt.php?ref=20171017003
作者: 青年新政 游蕙禎
談起林鄭月娥施政之術,不能不提及其港英年代政務官背景。港英年代,政府逐步開放,給予華人參與政治的空間、以至處理民生問題,無不以行政吸納政治,「德政」對民眾的魅力遠遠高於自主權,畢竟於政治上掌握自主權,目的不過是推行利民、能平衡民間各方權益的政策,以改善生活。低成本高效益,無人不迷戀之,故借殖民政府之手達到利民的目的,在民眾而言並無不妥。
林鄭月娥出身港英政府,由政務主任至今已37年,完全承襲當年港英政府以「德政」使人心歸順的手段,且甚為高明。其高明之處,其一在於她從不吝於給予民眾、以至反對勢力一些有名無實的權力,各類委員會、諮詢架構,往往是「顧問」角色,決策權仍牢牢掌握於政府之手。她所謂「修補撕裂」,雖不過是一些花言巧語,和飲宴應酬,與泛民主派同場握手言談、輕鬆卻不至於無禮的回應,不止令泛民主派踏進異常尷尬的境地,也令自身在一般民眾眼中加分不少。其二在於她在施政報告前後重點宣傳的政策,確實加入部份民間倡議的元素,先製造一個令民眾極度不滿的環境(這必須歸功於歷屆港共政府),蘊釀多年後方推出看似利民之策,首次置業計劃、交通津貼、撤回清拆灣仔運動場等方案,只要不觸及權力分配的問題,她都會將之列入考慮,變相令長期糾纏於民生先行抑或民主先行的泛民主派如遭孤立:一直以來他們所強調的民生問題,現任政府已著力解決,有何反對之有?一切反對的口號,不過是吹毛求庛。
諸位切勿以為筆者此文欲吹捧以中共欽點而生的現任特首。相反,筆者欲指出的是我們正面對比五年前更為嚴峻的景況。去屆政府所謂的「施政錯誤」,是中共治下必經階段,差別僅在於不同高官的處事手法和公關技倆。林鄭月娥深知香港人普遍緬懷港英年代的「德政」和經濟起飛的景況,故於此方面的模仿亦不遺餘力。相比去屆政府高舉排除異己、打壓社運人士或不同政見人士的做法,現屆政府更喜將之「冷處理」,甚至隻字不提,改而向民眾推銷其民生政策方針。而公眾往往被這些新措施吸引注意力,忽略其他同樣重要、且具爭議性的法案和議題。不同的城市規劃、重建和土地用途、「禁止離境法」、「國歌法」、甚至驟耳聽來甚是荒誕無稽的「辱警罪」,以及一些就現行法例上的小修小補,皆可能成為香港人往後失去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誘因,具體例子請見拙文《廿三條立法借屍還魂之術》(編按:將於10月18日刊登)。
這數年間,每一項表面「利民」,實質細節充滿問題的措施,將會是一帖帖含劇毒的藥方。除了補苴罅漏,如何「解毒」,亦將成為我們必修的課題。
https://prism.news/ShowArt.php?ref=20171017003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