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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撚入] 普通法案例參考
普通法系(英語: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 英美法系 或 海洋法系[1]。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或混合民法系統中[2]。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並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e81927]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e81927]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英美法系

突然之間諗到香港既荒謬, 立左法再無限追溯, 判左罪又無限覆核
呢D老鼠屎其實畀唔畀其他行普通法既國家引用架
又, 有冇案例會因為太過荒謬而俾人響法庭上引用黎做為反面抗辯既理由

求解答
Good0Bad0
2017/11/03, 2:34:3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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