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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通過譴責使用化武決議案 朝鮮求刪VX毒劑相關內容遭否決
聯合國大會負責裁軍及國際安全議題的第一委員會,前日(2日)通過譴責使用化學武器的決議案。
北韓一度要求刪除決議案中VX神經毒劑的段落,但經投票後遭大比數否決。VX神經毒劑被指是在今年2月,用作刺殺該國領袖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
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First Committee)是以150票贊成、6票反對及12票棄權,通過L.26號決議案,該決議案重申聯合國大會譴責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化武,並表達大會認為任何使用化武的個體,必須及應該要為此行為負責的強烈信念。
反對此決議案的國家,包括支共、北韓、伊朗、敘利亞、俄羅斯及津巴布韋。
第一委員會討論L.26號決議案期間,北韓代表要求刪去決議案內,有關VX神經毒劑的段落。該決議案其實沒有直接提及金正男被殺案,但北韓認為在決議案內觸及「馬來西亞案件」,屬違法及違反聯合國憲章。
委員會最終在記名投票中,以5票贊成、116票反對及23票棄權,大比數否決北韓刪除有關VX神經毒劑段落的要求。
投下贊成票的國家除北韓外,就只有剛果、科特迪瓦、敘利亞及瓦努阿圖。
馬來西亞則贊成保留有關段落。
北韓一度要求刪除決議案中VX神經毒劑的段落,但經投票後遭大比數否決。VX神經毒劑被指是在今年2月,用作刺殺該國領袖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
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First Committee)是以150票贊成、6票反對及12票棄權,通過L.26號決議案,該決議案重申聯合國大會譴責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化武,並表達大會認為任何使用化武的個體,必須及應該要為此行為負責的強烈信念。
反對此決議案的國家,包括支共、北韓、伊朗、敘利亞、俄羅斯及津巴布韋。
第一委員會討論L.26號決議案期間,北韓代表要求刪去決議案內,有關VX神經毒劑的段落。該決議案其實沒有直接提及金正男被殺案,但北韓認為在決議案內觸及「馬來西亞案件」,屬違法及違反聯合國憲章。
委員會最終在記名投票中,以5票贊成、116票反對及23票棄權,大比數否決北韓刪除有關VX神經毒劑段落的要求。
投下贊成票的國家除北韓外,就只有剛果、科特迪瓦、敘利亞及瓦努阿圖。
馬來西亞則贊成保留有關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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