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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立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 游蕙禎被指膝撞保安員小腿
衝擊立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 游蕙禎被指膝撞保安員小腿[/size=6][/b]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被指去年11月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議員助理衝擊立會會議室。各人遭檢控,案件今在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梁游在大會進行時進入會議廳,未按保安員指示離開,主席其後宣佈暫停會議及改往1號會議室開會,5名被告在會議室側門衝擊他人,包括用身體或手壓向保安員、不斷推開保安員攔着門口的手,眾人又辱罵保安員。梁頌恆多次抓緊門框企圖越過防線,更大叫「打我吖」,又指游用膝蓋撞及腳踢保安員小腿,有女保安員在混亂間失去知覺。

立法會署任保安主任關耀基供稱,案發前接到主席梁君彥通知,梁游二人不可出席會議,上司在簡報會指示,如果梁游想進入會議廳便要向他們解釋梁君彥的命令。案發當日早上他向同事簡報注意事項時,表明若梁游強行進入,保安員不要與他們有身體推撞。

會議開始時,梁君彥讓劉小麗重新宣誓,及後梁游二人突衝入會議廳,關稱他當時叫保安同事準備,預計可能有事發生。保安員要求二人離開,惟兩人拒從命,梁頌恆稱「我有權喺度開會」。會議移師會議室舉行時,議員毛孟靜攬着游蕙禎企圖一起進入會議室但不成功。

五名被告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2樓立法會1號會議室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即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悔辱性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五人亦被控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指他們當天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1號會議室。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71219/57600953

砌到咁
Good1Bad4
2017/12/19, 5:44:4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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