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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若承諾一地兩檢下不為例 可令人「相對稍為安心」
林定國:若承諾一地兩檢下不為例 可令人「相對稍為安心」[/size=6][/b]
大律師公會早前嚴厲批評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是回歸後執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閹割《基本法》。公會主席林定國接受部分傳媒訪問時,再提出憂慮一地兩檢的做法開壞先例,反駁特首林鄭月娥的「精英論」。林定國又認為,若果大常委會或特區政府承諾「下不為例」,今次是為了一地兩檢的「特別需求」而有「特別處理手法」,「我相信是會令人相對上稍為安心。」
對於公會的聲明措辭嚴厲,例如用上「閹割」字眼,林定國今日接受報章訪問時稱,發出聲明後有反思字眼會否很強烈,予人太情緒化的感覺、失去專業性。
林定國今日接受有線電視及無綫新聞訪問。他於有線電視訪問中提到,在若果中央及香港政府不能給予更多理據,應考慮令港人相信今次事件是下不為例,「極之例外、極之特別的單一事件」,「這個處理手法是所謂嘅『下不為例』。」
林定國在無綫新聞中繼續進一步解釋,中央這個做法難免會令香港人擔心日後會重施故技,包括用來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如果人大常委會或特區政府承諾下不為例,可減低這種疑慮,「(中央或特區政府如)令人相信或嘗試說服人,今次是一個很個別獨特的情況,處理一個獨一無二的情況,就是《基本法》草擬時,沒諗過高鐵這個情況下,沒需要從實際角度考慮一地兩檢安排,所以為了特別需求而有特別處理手法。如果你有這個訊息帶到出來,我相信是會令人相對上稍為安心。」
對於林鄭批評法律界「精英心態、雙重標準」,林定國認為,林鄭的說法不公平,無助理性討論,「我會覺得起碼對我唔公平,這個說法對於理性討論,無咩特別幫助。我個人無咩精英心態。」他說,自己表達意見只是基於法律知識,「我唔敢講我一定啱,或者我一定錯,我只是希望中央政府方面,都有同樣的開明的態度,去處理呢啲咁大爭議。」
用基本法20條「起碼較易明白」 是否違法另一回事
林認為,今次人大常委就一地兩檢的問題被本地法律界批評,是出於內地大陸法以及香港實行普通法,在解釋問題時有落差,「你(人大常委)只是堅持你的結論是對的,但你說服不倒人,講得俗啲,即是『你話係就係』,不過你說服不到我 …下次可能是更有爭議的事情,咁人大常委會否因應香港政府有些要求,用同一個方法去處理?」
他又認為,人大常委會行使權力應符合法律精神,即使基本法草擬時未有考慮一地兩檢,不代表可以用牽強方式去解釋現存條文,將事件合憲化。他提出,用《基本法》20條即港府可享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或修改基本法的方法作理據,「起碼較易明白」,「是否違法是另一回事,而家我就難明白。」
會否向北京反映? 林定國:暫時未有計劃
林定國認為,在法院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是極為困難。至於香港有何出路,「坦白講,我都諗唔到好滿意的答案,(公會)講咁多嘢是令中央或特區政府知道,會引起很多香港人擔心及焦慮,反思下用這方法處理問題,究竟對香港人維護香港人對一國兩制、對基本法的信心,是有正面或負面後果。」
至於大律師公會未來有何應對,會否考慮向北京反映意見,有線引述林定國,稱暫時未有計劃,但有任何方法可增加中央及香港互相了解,減少疑慮,他們均樂意。
反省公會聲明「閹割」字眼會否很強烈
對於公會的聲明措辭嚴厲,例如用上「閹割」字眼,林定國今日接受《明報》訪問時稱,發出聲明後有反思字眼會否很強烈,予人太情緒化的感覺、失去專業性,他說希望大眾不要聚焦在一兩個字眼和形容詞上,而是了解上文下理。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為公會聲明降溫-林定國-若承諾一地兩檢下不為例-可令人-相對稍為安心/
大律師公會早前嚴厲批評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是回歸後執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閹割《基本法》。公會主席林定國接受部分傳媒訪問時,再提出憂慮一地兩檢的做法開壞先例,反駁特首林鄭月娥的「精英論」。林定國又認為,若果大常委會或特區政府承諾「下不為例」,今次是為了一地兩檢的「特別需求」而有「特別處理手法」,「我相信是會令人相對上稍為安心。」
對於公會的聲明措辭嚴厲,例如用上「閹割」字眼,林定國今日接受報章訪問時稱,發出聲明後有反思字眼會否很強烈,予人太情緒化的感覺、失去專業性。
林定國今日接受有線電視及無綫新聞訪問。他於有線電視訪問中提到,在若果中央及香港政府不能給予更多理據,應考慮令港人相信今次事件是下不為例,「極之例外、極之特別的單一事件」,「這個處理手法是所謂嘅『下不為例』。」
林定國在無綫新聞中繼續進一步解釋,中央這個做法難免會令香港人擔心日後會重施故技,包括用來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如果人大常委會或特區政府承諾下不為例,可減低這種疑慮,「(中央或特區政府如)令人相信或嘗試說服人,今次是一個很個別獨特的情況,處理一個獨一無二的情況,就是《基本法》草擬時,沒諗過高鐵這個情況下,沒需要從實際角度考慮一地兩檢安排,所以為了特別需求而有特別處理手法。如果你有這個訊息帶到出來,我相信是會令人相對上稍為安心。」
對於林鄭批評法律界「精英心態、雙重標準」,林定國認為,林鄭的說法不公平,無助理性討論,「我會覺得起碼對我唔公平,這個說法對於理性討論,無咩特別幫助。我個人無咩精英心態。」他說,自己表達意見只是基於法律知識,「我唔敢講我一定啱,或者我一定錯,我只是希望中央政府方面,都有同樣的開明的態度,去處理呢啲咁大爭議。」
用基本法20條「起碼較易明白」 是否違法另一回事
林認為,今次人大常委就一地兩檢的問題被本地法律界批評,是出於內地大陸法以及香港實行普通法,在解釋問題時有落差,「你(人大常委)只是堅持你的結論是對的,但你說服不倒人,講得俗啲,即是『你話係就係』,不過你說服不到我 …下次可能是更有爭議的事情,咁人大常委會否因應香港政府有些要求,用同一個方法去處理?」
他又認為,人大常委會行使權力應符合法律精神,即使基本法草擬時未有考慮一地兩檢,不代表可以用牽強方式去解釋現存條文,將事件合憲化。他提出,用《基本法》20條即港府可享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或修改基本法的方法作理據,「起碼較易明白」,「是否違法是另一回事,而家我就難明白。」
會否向北京反映? 林定國:暫時未有計劃
林定國認為,在法院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是極為困難。至於香港有何出路,「坦白講,我都諗唔到好滿意的答案,(公會)講咁多嘢是令中央或特區政府知道,會引起很多香港人擔心及焦慮,反思下用這方法處理問題,究竟對香港人維護香港人對一國兩制、對基本法的信心,是有正面或負面後果。」
至於大律師公會未來有何應對,會否考慮向北京反映意見,有線引述林定國,稱暫時未有計劃,但有任何方法可增加中央及香港互相了解,減少疑慮,他們均樂意。
反省公會聲明「閹割」字眼會否很強烈
對於公會的聲明措辭嚴厲,例如用上「閹割」字眼,林定國今日接受《明報》訪問時稱,發出聲明後有反思字眼會否很強烈,予人太情緒化的感覺、失去專業性,他說希望大眾不要聚焦在一兩個字眼和形容詞上,而是了解上文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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