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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 & 鄭若驊, 是否已構成私相授受?
林鄭 & 鄭若驊, 是否已構成私相授受?

林鄭委任鄭若驊其中一個條件, 是讓她上任後處理手上面六宗仲裁.
而林鄭說 鄭若驊說過在1月6日之後, 這六宗仲裁的收入也不會收, 會交給林鄭"處理".

這是否已構成私相授受?[/size=4]

特首是否有權處理其他人的收入? 林鄭有沒有申報這些收入 ? 這些收入她會否報稅 ?

"咁當然都會係畀慈善啦. 冇理由我攞咗佢啲收入喇"
如果林鄭與鄭若驊是有共識是交給慈善的話, 林鄭為何不一開口就說明. 反而說是交給她"處理"

“冇理由我攞咗佢啲收入喇" 即係林鄭有閃爍過拿走了那收入的念頭 ? 佢攞咗公眾會唔會知呢 ?
有沒有人議員可代為到廉政公署查詢一下?

Self incrimination cas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hxnt-r7LBg#t=780
Good0Bad2
2018/01/13, 10:43:2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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