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憐的是這個單位的女警!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陳姓前警員,數年前曾揭發長官在女同事內衣褲上塗精,曾被封為「正義警員」。去年7月,他卻在交通分隊的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女廁畫面,被害人舉發揪狼。
陳男原稱愛慕女同事,後又改稱「好玩」,2名受害女警因此情緒不穩、作惡夢,各求償30萬元。陳男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後,昨天再被判賠2名受害女警各30萬元,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揭長官抹精女同事內衣褲,正義警卻偷拍如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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