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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例精讀】食糖/望女/篤兩下電話 算唔算不專注駕駛?
https://video.appledaily.com.hk/mcp/encode/2018/04/07/3585353/20180408_sub477AD_w.mp4
是否定罪不專注駕駛,往往要看客觀行為及環境有否盡駕駛者責任,食飯盒當然容易分心。
今個月警方會有一個「亮景」行動,專嚴打不專注駕駛行為。何謂不專注駕駛?根據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的回覆是駕駛時玩電話、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藥駕及酒後駕駛,皆屬不專注駕駛。以上四項就好似係人都知,但根據港島總區交通部高級警司吳樂俊說,分神及吃東西也屬不專注駕駛行為,令一班車主人心惶惶,隨時被檢控。
黃國桐律師解釋:「我們現在所說的駕駛犯罪,可以概括為不小心駕駛和危險駕駛,這兩個罪名,原則上也是描述我們的駕駛態度,只是輕和重之分別。」那是否凡吃東西都不可?黃律師不這樣認為,如果你想吃一粒糖、話梅提提神,那絕對不是問題,因你只想更專注駕駛。「如果司機邊駕駛邊拿住飯盒吃就不行,吃東西要視乎環境及吃的東西是甚麼,如果是剝好了的橙肉,放一片入口,我覺得未必觸犯不專注駕駛。如果你邊駕駛邊剝橙皮,這便是不專注,你剝橙時怎能專注,其實這是客觀的標準。定罪往往在於你駕駛時所做的客觀行為,再加上當時的環境是否跟行為配對得到,然後從法律上推斷你作為駕駛者有否盡了應該必須要盡的客觀上的專注責任。」
即使無拎住電話,過份專注按手機亦是不專注駕駛行為。
吃一粒糖或話梅提提神是,只希望更專注駕駛。
至於何謂分神或分心諗嘢呢?望女仔算不算呢?車頭放了電話按兩下又算不算?好像很空泛。黃律師解說:「如果你做一些行為,例如找銀包、太陽眼鏡及按電話而令你的座駕左搖右擺、車速時快時慢,警方會記錄你的不小心駕駛行為於記事簿,繼而上庭做證,他們永遠是最有力最可靠的證人。」說到尾也是那一句,駕駛時萬事小心,多留意路面情況,就不用太驚恐警方的亮景行動。
記者:許維雅
攝影:許先煜、張志孟
source :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lifestyle/car/daily/article/20180408/2035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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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香港又攪『不專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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