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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真相做朋友
講大話這門課誰都有經驗,小時候因為吹牛被罰站、罰抄書、甚至見家長,對上世紀很多小孩來說簡直是家常便飯,今天的小孩相對輕鬆,最低限度已經再沒有體罰了。雖然如此,父母對小孩的說教方式,卻沒有大改變,為何會這樣說呢?爸媽說謊大多能自圓其說,自稱成年人懂得分辨事非,所以跟小孩有別,對這些鬼話,三歲前大概還會相信,之後呢?當然是別再來這套嘛!俗語有云:不要當我是三歲小孩?
研究顯示兩歲後有20%幼兒會說謊、3歲後約50%、4歲後約90%、12歲後則是100%,但原來人過了16歲後會因道德觀念制約及羞恥心等因素,說謊機會居然降至70%左右,這些都是自然發生的行為,所以家長才不用太擔心,認為孩子出現偏差行為,打罵責罰。畢竟,讓孩子在想像中學會誠實才是最佳方法!
今天介紹一本童書叫《我也想說實話啊》,作者Tim Hopgood將講大話的過程描繪得細緻兼有創意。故事首先擬定兩大主角;「真相」及「亞瑟」,再將「真相」具象化、擬人化,他那灰色橡皮糖的外表,予人性格模糊,橡皮身體富有韌性,代表可變多造性。故事以兩頁篇幅介紹主角出場:「這是亞瑟,這是真相。」「現在,亞瑟和真相還不算是好朋友…」
簡單的開場白,沒有任何多餘修辭,表面看來只是為故事拉開序幕,實際是以曲線方式帶出一個訊息:有些時候,特別是當我們犯錯之後,「真相」就變成面目可憎。
小朋友說謊毋須大動肝火
一天亞瑟不顧媽媽囑咐,偷騎哥哥的腳踏車外出兜風,結果失控撞上媽媽停泊在路邊的汽車,他不僅撞壞了哥哥的腳踏車,也在媽媽車身上留下一道長長的刮痕。真的是媽媽不得了,到底應該如何向老媽解釋呢?亞瑟先將「真相」囚禁關到垃圾桶裏,再用三名小孩路過「案發現場」作演習,自編自導加插外星人、變形金剛等角色,自以這是套滴水不漏,瞞天過海的鬼話,並說給這三個路人聽作測試。這邊廂他跟路人甲編說外星人拿走了他的單車,轉頭又跟另一個路過的小孩說變形金剛後失控撞上老媽的車留下長長花痕,但他那閃爍眼神加上不自然的肢體語言,早已把他完全出賣。至於他口中的天崩地裂,當然是順口編造。事情根本再簡單不過,亞瑟騎着單車撞上老媽的車以後,右腳把其中一邊褲管撕開了,而媽媽看在眼裏早已猜到事情八八九九。
不久之前,跟朋友吃飯,做母親的於席間談到五歲小朋友說謊,她大發雷霆,認為是世界末日,說一定要小鬼答應以後不會再犯。乘着這位媽媽上廁所其間,做爸爸轉頭給我做了個苦笑鬼臉。
當你知道真相遲早會給別人知道,明白謊言的功用總有消失的一天,最後謊言只會成為你的心理重擔,壓到喘不過氣來。真相可能令人難堪,但與「真相」做朋友就輕鬆得多,反之與謊言為伍,日日提心吊膽。大人令小孩明白了這道理,他們自會遠離謊言,毋須大動肝火。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撰文:鄺穎萱
編輯:謝慧珊
source :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lifestyle/special/daily/article/20180416/2036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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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重哲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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