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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審訊】事發前一日FB呼籲民眾? 證人教控方「有時區之分」
【暴動罪審訊】事發前一日FB呼籲民眾? 證人教控方「有時區之分」 [/size=6][/b]


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控方指稱,本民前早於案發前一日,已在Facebook發文呼籲市民到旺角。辯方今午傳召證人指,控方所展示截圖上顯示的時區,應是加州時間,故顯示了案發前一天。

控方日前向被告梁天琦展示本民前Facebook截圖,指本民前早於案發前一日,已發文呼籲市民於2016年2月8日年初一到旺角支援小販,非梁稱當日才決定。

惟辯方下午傳召前青年新政成員、現為九龍城區議員的鄺葆賢。鄺指,日前到庭旁聽,見控方展示截圖後,在手機用Facebook程式找出同一帖文,發現發文時間是「2016年2月8日」,在當日中午12時半發文,並曾在下午2時43分修改。鄺其後登出Facebook後,發現若沒有登入Facebook便瀏覽該帖文,發文時間便是「2016年2月7日晚上8時半」,計算後發現是加州時間,即Facebook總部的時間。

鄺在庭上解釋發文時間的運作時,曾指「你知網頁係用html寫㗎嘛」,控方一臉茫然,要求鄺慢慢解釋,因庭上很多人都不明白Facebook的運作,引得庭上的人哄堂大笑。當鄺指控方截圖時用加州時間時,控方又質疑「點解一定係加州,點解唔係英國時間」,鄺無奈指「時區唔係咁計㗎嘛」。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420/s00001/1524211282668
Good0Bad0
2018/04/20, 4:59:4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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