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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審訊】稱梁天琦黃台仰「騎劫現場群眾」 控方:黃言行「入埋梁數」
【暴動罪審訊】稱梁天琦黃台仰「騎劫現場群眾」 控方:黃言行「入埋梁數」[/size=6][/b]

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控方今續結案陳辭。就首被告梁天琦日前曾自辯,控方直指梁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作供有所隱瞞及矛盾。控方亦指,從當日黃台仰與梁的行為看來,兩人當晚騎劫現場群眾,以本民前名義領導市民對抗警方。控方認為梁黃二人共同犯案,故黃的發言亦「入埋佢(梁)數」。

面對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的首被告梁天琦(26歲)日前曾自辯。控方今陳辭時直言,認為梁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因他沒有說出事實真相。控方指,梁的證供奇怪,因所有對他不利的案情及說話,梁一概表示聽不到或看不到。

控方舉例指,本民前另一發言人黃台仰當晚多次要求警方離開,並曾指揮群眾「推」及「撐住」等,但梁均表示未有留意。控方質疑「有冇可能咁啱?段時間嘅事,聽唔到、睇唔到?」而梁當時正代表本民前參選,理應十分緊張選情,擔心遭黃的說話影響,故控方推斷,對黃的發言,梁黃兩人之間必定有默契。

控方又指,梁的證供有所矛盾,因梁起初稱與選舉助理及黃商討後,才決定舉辦選舉遊行,並與其他本民前成員換上藍色衛衣。但影片顯示他們更衣時間比梁的證供早,梁遂辯稱或記錯次序。控方認為梁黃二人換上藍衣的行為獨特,一定有所原因。

控方認為,梁檢視當時情況後,認為高台推進砵蘭街令衝突升級,黃隨即爬上客貨車頂指揮群眾。控方指,當時「梁天琦同黃台仰騎劫現場群眾,以本民前名義領導市民對抗警方」。

由於控方相信梁黃二人之間有默契,梁亦不會容許黃做一些影響其選情的事,故控方認為兩人當晚伙同犯案。控方表示「黃台仰嘅言行,俗啲嚟講,都入埋佢(梁)數」,認為梁要為其言行負責。因此,構成煽惑暴動罪。

而梁在砵蘭街衝向警方防線,及在亞皆老街襲警的行為,則構成另外兩項暴動罪。即使梁聲稱因見到警員向示威者揮棍,並看不到該示威者事前曾襲擊警員,控方指這亦非構成使用暴力的辯解。

聆訊明續。法官今向陪審團指,預計陪審團約於本月14日退庭商議裁決。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503/s00001/1525338359229
Good0Bad1
2018/05/03, 5:39:5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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