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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沒有中國 半島終戰宣言無效可隨時推翻
https://news.sina.cn/gn/2018-06-04/detail-ihcmurvh8091174.d.html
“在金特會當天,美朝韓三方將共同宣布朝鮮戰爭結束。”這是韓國媒體週一爆料出的金特會重磅細節。
消息來自於“華盛頓和新加坡高層知情人士”,“知情人士”稱,終戰宣言將是此次朝美峰會中最引人注目的成果,甚至超過無核化將達成的基本協議。
1950年爆發的朝鮮戰爭於1953年7月27日結束,當時只簽署停戰協定,而非和平條約,因此嚴格來講,朝韓仍處於戰爭狀態。朝鮮半島如果結束長達65年的戰爭狀態,當然是件好事。但是很可惜,如果沒有中國參與,美朝或者美朝韓三方簽署的終戰宣言,無法從技術層面取代“朝鮮停戰協定”。說白了,它只是一份雙邊或三邊文件,隨時可以被推翻。
一句話,沒有中國參與的終戰宣言是無效的。
絕非面子問題
一種說辭是,中國早已與當年參戰的各方實現了和解,建立了外交關係,因此不必參與終戰宣言的簽署。
這種說法首先是對歷史的無知。1953年7月26日,朝鮮持續三年之久的大規模戰爭,經過上千次的艱苦談判終於達成停戰協定。這份停戰協定的原名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應該說寫得是非常清楚了,當年的簽字國有三方。
彭德懷元帥在朝鮮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
儘管後來半島局勢迂迴曲折,但維持了65年的總體平靜,這份法律文書至關重要。如果沒有中國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將不會有今天的停戰協定。一方面,對手的尊重首先取決於戰場上的勝利。為了讓不可一世的美軍將領坐到談判桌,中國人民志願軍為此付出了極其巨大的犧牲。
還有外交領域的較量據稱,雙方在談判桌上的冷戰達到了空前絕後的地步。 - 在上千次的談判中曾創下了雙方一言不發“靜坐”132分鐘的記錄中方的李克農,喬冠華等老一輩外交家在當時的談判中展現出高超的鬥爭藝術,為談判贏得主動。這些基本的歷史事實,都是毫無爭議的。也正因為如此,對於中國是否參與終戰宣言,相關各方一直小心翼翼。因為承認這些事實的一個潛台詞是,如果沒有中方的參與,具有法律效力的停戰協定將無法廢止。這帶來一個悖論,如果沒有停戰協定的廢止,終戰宣言的基礎和法律依據何在?如果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簽署終戰宣言的意義何在?
中國是否參與其中,這絕非面子問題。
你來唱戲我搭台
美韓國內的確有人在鼓吹“中國不必參與終戰宣言”,還有學者宣稱這可能會讓原本摩擦不斷的中美關係另生枝節。這股風是否吹進了白宮和青瓦台,不得而知。但在5月27日文在寅通報第二次與金正恩會晤情況時,外界的確聞到不一樣的味道。文在寅當天表示:“如果美朝首腦會晤成功舉行,那麼期待可以美朝韓三方首腦會晤來促進終戰宣言的達成”。輿論注意到,這與4月27日朝韓首腦會晤達成的“板門店宣言”上的內容有明顯不同。在“板門店宣言”上,雙方協定“將積極促進南北美三方會晤,南北美中四方會晤以構築永久穩定的和平協定”。
從“四方”變“三方”,中間經歷了什麼?
5月2日,青瓦台“核心相關人士”表示,“終戰宣言是結束戰爭狀態,解除敵對關係的政治宣言,中國是否有必要成為主體,這是值得考慮的問題。”也就是說,雖然中國是朝鮮戰爭當事國,但需考慮到其與韓國,朝鮮,美國已建交,已經解除了敵對關係。他還補充道,“然而,和平協定意味著要建立法律和制度保障,不僅僅是韓朝或朝美之間的問題,中國的角色十分重要。”有分析認為,這表明青瓦台的構想是:政治意義上的終戰宣言由韓朝美三方參與,而制度保障的和平協定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四方來簽訂。
換句話,出風頭的時候沒你的份,但落實的時候,活還得你來幹。
中國的分量
對於中國在其中的重要性,美韓心知肚明。
在韓美爆出文在寅將加入6月12日的金特會,並與金正恩,特朗普共同宣布結束朝鮮戰爭之後,青瓦台急忙澄清,“文在寅是否參與新加坡會談發表終戰宣言,目前還不確定“,”還需要進一步確認美國和朝鮮的意思“。
韓國“中央日報”說,如果此事成真,將頗具象徵意義,但三人的宣言不具法律效力,因為1953年,簽署朝鮮戰爭停戰協定的是美國主導的聯合國軍司令部(代表韓國),朝鮮和中國,朝鮮戰爭和平條約,一定要同樣這三方簽署才行。
韓國前外交部長官柳宗夏日前在“朝鮮日報”撰文也指出,因為中國是戰爭的當事國,所以簽署終戰宣言或和平協定時,需要作為當事人參與其中,“這不僅是名分上的問題,而是因為中國在實踐協議方面扮演著絕對重要的角色“。
這是不沉迷於外交虛榮的清醒看法。
終戰宣言簽署時,舞台上固然是鎂光燈閃耀,但後續還有冗長而細緻的內容需要處理。畢竟戰爭狀態的終結,遠不是一句口號,一紙文書那麼簡單。
1953年年“板門店停戰協定”明確規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前,一直有效。”
後續需要處理的內容幾乎囊括了停戰協定裡的所有商定,包括軍事分界線的劃分。
比如,基於1953年年“板門店停戰協定”而劃分的“非軍事區”應該如何處理,它是否還應該繼續存在?軍事停戰委員會是否需要解散?等等。
而這些條款的制定,都有中國的參與。如今要對它們重新處理,無論如何繞不開中國。
所以,“半島終戰宣言,中國被爆出局”?對不起,我們一直是局內人。
“在金特會當天,美朝韓三方將共同宣布朝鮮戰爭結束。”這是韓國媒體週一爆料出的金特會重磅細節。
消息來自於“華盛頓和新加坡高層知情人士”,“知情人士”稱,終戰宣言將是此次朝美峰會中最引人注目的成果,甚至超過無核化將達成的基本協議。
1950年爆發的朝鮮戰爭於1953年7月27日結束,當時只簽署停戰協定,而非和平條約,因此嚴格來講,朝韓仍處於戰爭狀態。朝鮮半島如果結束長達65年的戰爭狀態,當然是件好事。但是很可惜,如果沒有中國參與,美朝或者美朝韓三方簽署的終戰宣言,無法從技術層面取代“朝鮮停戰協定”。說白了,它只是一份雙邊或三邊文件,隨時可以被推翻。
一句話,沒有中國參與的終戰宣言是無效的。
絕非面子問題
一種說辭是,中國早已與當年參戰的各方實現了和解,建立了外交關係,因此不必參與終戰宣言的簽署。
這種說法首先是對歷史的無知。1953年7月26日,朝鮮持續三年之久的大規模戰爭,經過上千次的艱苦談判終於達成停戰協定。這份停戰協定的原名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應該說寫得是非常清楚了,當年的簽字國有三方。
彭德懷元帥在朝鮮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
儘管後來半島局勢迂迴曲折,但維持了65年的總體平靜,這份法律文書至關重要。如果沒有中國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將不會有今天的停戰協定。一方面,對手的尊重首先取決於戰場上的勝利。為了讓不可一世的美軍將領坐到談判桌,中國人民志願軍為此付出了極其巨大的犧牲。
還有外交領域的較量據稱,雙方在談判桌上的冷戰達到了空前絕後的地步。 - 在上千次的談判中曾創下了雙方一言不發“靜坐”132分鐘的記錄中方的李克農,喬冠華等老一輩外交家在當時的談判中展現出高超的鬥爭藝術,為談判贏得主動。這些基本的歷史事實,都是毫無爭議的。也正因為如此,對於中國是否參與終戰宣言,相關各方一直小心翼翼。因為承認這些事實的一個潛台詞是,如果沒有中方的參與,具有法律效力的停戰協定將無法廢止。這帶來一個悖論,如果沒有停戰協定的廢止,終戰宣言的基礎和法律依據何在?如果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簽署終戰宣言的意義何在?
中國是否參與其中,這絕非面子問題。
你來唱戲我搭台
美韓國內的確有人在鼓吹“中國不必參與終戰宣言”,還有學者宣稱這可能會讓原本摩擦不斷的中美關係另生枝節。這股風是否吹進了白宮和青瓦台,不得而知。但在5月27日文在寅通報第二次與金正恩會晤情況時,外界的確聞到不一樣的味道。文在寅當天表示:“如果美朝首腦會晤成功舉行,那麼期待可以美朝韓三方首腦會晤來促進終戰宣言的達成”。輿論注意到,這與4月27日朝韓首腦會晤達成的“板門店宣言”上的內容有明顯不同。在“板門店宣言”上,雙方協定“將積極促進南北美三方會晤,南北美中四方會晤以構築永久穩定的和平協定”。
從“四方”變“三方”,中間經歷了什麼?
5月2日,青瓦台“核心相關人士”表示,“終戰宣言是結束戰爭狀態,解除敵對關係的政治宣言,中國是否有必要成為主體,這是值得考慮的問題。”也就是說,雖然中國是朝鮮戰爭當事國,但需考慮到其與韓國,朝鮮,美國已建交,已經解除了敵對關係。他還補充道,“然而,和平協定意味著要建立法律和制度保障,不僅僅是韓朝或朝美之間的問題,中國的角色十分重要。”有分析認為,這表明青瓦台的構想是:政治意義上的終戰宣言由韓朝美三方參與,而制度保障的和平協定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四方來簽訂。
換句話,出風頭的時候沒你的份,但落實的時候,活還得你來幹。
中國的分量
對於中國在其中的重要性,美韓心知肚明。
在韓美爆出文在寅將加入6月12日的金特會,並與金正恩,特朗普共同宣布結束朝鮮戰爭之後,青瓦台急忙澄清,“文在寅是否參與新加坡會談發表終戰宣言,目前還不確定“,”還需要進一步確認美國和朝鮮的意思“。
韓國“中央日報”說,如果此事成真,將頗具象徵意義,但三人的宣言不具法律效力,因為1953年,簽署朝鮮戰爭停戰協定的是美國主導的聯合國軍司令部(代表韓國),朝鮮和中國,朝鮮戰爭和平條約,一定要同樣這三方簽署才行。
韓國前外交部長官柳宗夏日前在“朝鮮日報”撰文也指出,因為中國是戰爭的當事國,所以簽署終戰宣言或和平協定時,需要作為當事人參與其中,“這不僅是名分上的問題,而是因為中國在實踐協議方面扮演著絕對重要的角色“。
這是不沉迷於外交虛榮的清醒看法。
終戰宣言簽署時,舞台上固然是鎂光燈閃耀,但後續還有冗長而細緻的內容需要處理。畢竟戰爭狀態的終結,遠不是一句口號,一紙文書那麼簡單。
1953年年“板門店停戰協定”明確規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前,一直有效。”
後續需要處理的內容幾乎囊括了停戰協定裡的所有商定,包括軍事分界線的劃分。
比如,基於1953年年“板門店停戰協定”而劃分的“非軍事區”應該如何處理,它是否還應該繼續存在?軍事停戰委員會是否需要解散?等等。
而這些條款的制定,都有中國的參與。如今要對它們重新處理,無論如何繞不開中國。
所以,“半島終戰宣言,中國被爆出局”?對不起,我們一直是局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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