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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港獨】遭《社團條例》禁運作 民族黨求延申述期至10月
保安局擬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民族黨可於下月7日或之前提出書面申述。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接受《蘋果》查詢時批評,警方花了兩年時間跟蹤、監視,以及蒐集證據,但只給予該黨21日時間答辯,做法不公平,其律師已去信保安局,要求將書面申述的限期延長至10月2日。
陳浩天批評,警方花兩年時間跟蹤及監視他,「我地只係得21日回應,佢地(警方)用兩年幾時間準備嘅文件,絕對係唔公平,時間絕對唔充足」。他又稱,該黨目前運作一切如常,「見到我都係繼續做訪問、做節目、上論壇各樣嘢」。但若政府最決禁止民族黨運作,「我地對唔同情況都有準備、有計劃,但現階段唔會透露詳情。」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鄧炳強就不評論個別案件,指警方有責任跟進可能違法的行為,會按現行法例處理事件。
警方月中以國家安全為由,引用《社團條例》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建議禁止民族黨運作。民族黨早前公開警方一份872頁的指控文件,當中詳列該黨創黨以來的言論和活動,警方又引用多項網上資料及傳媒報道,「證明」民族黨有機會引發暴力政治運動,危害國家安全。
source: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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