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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廣益後--致全港幼稚園校長
巴絲打, 齊齊集思廣益
以下一些是本人的愚見,
大家有什麼補充, 執靚佢, send 比D 幼稚園校長參考吓

對於雙非兒童的取錄與否

首先要從最根本開始,
1) 雙非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所填報的地址, 是否在香港境內 ?
2) 如果是的話, 那麼雙非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 是否在上址居住 ? 用什麼方式長期居留 ? 他們不用工作 ?

3)如果所填報的地址, 不是在香港境內, 那麼 3 歲小孩, 天天都要長途跋涉的來港上課幾嗰鐘, 對小孩幫助的多, 還是傷害的多.
再推算下去, 應有部份是寄居在雙非兒童家長的朋友家, 稱為託養. 連帶申領綜援, 書簿, 這不是大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 小孩長時間離開父母, 成長過程, 一定比其他有父母在身邊的不正常, (生理與心理)
成長以後, 對社會不滿的情況, 比正常的又嚴重. 對他將來的人生, 會做成很大影響.

Good1Bad0
2013/10/15, 8:45:33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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