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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淘寶代購涉逃稅判監10年
做了三年海外代購,因為走私逃稅被判監十年,罰了550萬元。42歲的網店店主游燕寫了一封道歉信公開自己被判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八月一份判決書顯示,被告游燕12年前已經開淘寶店,到2013年再開了間「進口女裝店」,並且在三年前開始做埋批發,由香港入貨。法院指游燕通過快遞、郵寄聘請「水貨客」偷帶以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入境,服飾總額超過1.14千萬元人民幣,逃稅款項達三百萬元,構成走私罪中款項「特別巨大」的標準,予以重判。
律師王維維認為逃稅案件量刑如此重是因為涉及走私,但他亦質疑法院計逃稅款項時可能計多了。
「判決書裡認定她的逃稅應繳稅額標準主要來自當事人在香港本地信用卡消費紀錄,所以這個款項是很高的。你有些信用卡消費紀錄購買的商品有可能在香港本地就銷售了,或者它屬於自用,這些部分就不能夠認為她有偷漏稅。」
被告人游燕的丈夫就說沒想過做代購都要交關稅:「賣家通過順豐快遞給她寄到我們家裡來,需要交稅我們會交稅,不需要交稅我們不交稅。順豐是個上市企業,它(順豐)應該有關稅處理的義務吧。你做(代購)的時候沒有人會培訓你,教育你守法,到一定時候把你抓起,就狠狠地給你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
做海外代購除了貨物進口要交稅,明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亦規定不論是網店還是個人,是自用、幫朋友買還是銷售,只要金額超過五千元都要做商業登記,並依法交稅,一旦違法最高罰款二百萬元。」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1936960353266049/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八月一份判決書顯示,被告游燕12年前已經開淘寶店,到2013年再開了間「進口女裝店」,並且在三年前開始做埋批發,由香港入貨。法院指游燕通過快遞、郵寄聘請「水貨客」偷帶以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入境,服飾總額超過1.14千萬元人民幣,逃稅款項達三百萬元,構成走私罪中款項「特別巨大」的標準,予以重判。
律師王維維認為逃稅案件量刑如此重是因為涉及走私,但他亦質疑法院計逃稅款項時可能計多了。
「判決書裡認定她的逃稅應繳稅額標準主要來自當事人在香港本地信用卡消費紀錄,所以這個款項是很高的。你有些信用卡消費紀錄購買的商品有可能在香港本地就銷售了,或者它屬於自用,這些部分就不能夠認為她有偷漏稅。」
被告人游燕的丈夫就說沒想過做代購都要交關稅:「賣家通過順豐快遞給她寄到我們家裡來,需要交稅我們會交稅,不需要交稅我們不交稅。順豐是個上市企業,它(順豐)應該有關稅處理的義務吧。你做(代購)的時候沒有人會培訓你,教育你守法,到一定時候把你抓起,就狠狠地給你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
做海外代購除了貨物進口要交稅,明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亦規定不論是網店還是個人,是自用、幫朋友買還是銷售,只要金額超過五千元都要做商業登記,並依法交稅,一旦違法最高罰款二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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