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的保釋申請聆訊,將於溫哥華時間12月10日早上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級法院開庭續審。《蘋果》記者查閱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衞局的旅遊出入境紀錄,發現美國所指孟晚舟所持4本中國護照及3本香港特區護照中,孟只用香港特區護照申請美國旅遊簽證出入美國和加拿大。
《蘋果》記者發現,根據法庭文件指出,孟晚舟持第二本特區護照(KJ040XXX2)從香港過境加拿大溫哥華,前往墨西哥,目前該護照被加國法庭扣留作為證物。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在社交網站指,從美國司法部文件得悉,孟是用第二本護照(KJ040XXX2)入境加拿大,而並非用最新簽發的第三本護照(KJ047XXX8),這表示她在未註銷第二本護照情況下,獲簽發第三本護照。
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衞局的旅遊出入境紀錄顯示,孟晚舟的3本特區護照KJ020XXX3、KJ040XXX2、KJ047XXX8,均同樣顯示於2014年6月14日至2017年3月2日間、共33次美國出入境紀錄,紀錄完全一樣,而主要停留地點為紐約、波士頓、洛杉磯、西雅圖、佛羅里達州卡納維拉爾港(PCF Port Canaveral, FL)及溫哥華,而法庭文件則指,孟與前夫所生的16歲兒子目前正在波士頓求學,現任丈夫和10歲女兒則居住於溫哥華,而她自2017年3月2日開始,就避開前赴美國,但紀錄沒有顯示她在哪裏離境,而當時華為正接受美國當局調查。
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為何孟晚舟3本特區護照的美國出入境紀錄完全一樣?究竟是在第2本護照未向香港入境處註銷情況下,申請第3本護照?還是美國簽證仍在第2本護照上,她需要拿取第2本和第3本護照一併出入境美國?正如張達明所言:「我仍然認為香港政府需要盡快徹查事件及作出公開解釋」。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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