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娛樂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大搜捕】6月9日至今 至少52名男女被捕
【00:00】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再拘捕多1人
【23:36】警方更正7.1當天拘捕11男1女
【23:03】警方就6.30及7.1兩天共拘捕19名男女,當中6名男女因涉6.30撐警集會當天的多宗案件被捕
【22:05】據悉,網罪科拘捕的8人當中,其中一人為姓梁老師

【21:35】人稱「佔旺畫家」的潘運塘,他涉嫌6.21包圍警察總部及7.1衝擊立法會被捕
【18:04】警方表示至今已接獲800名同事求助,聲稱遭人起底,當中有150個案轉介至私隱專員公署。
【17:05】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拘捕8人,涉嫌網上發放他人資料及攻擊警方網站


示威者於7.1衝擊立法會,特首林鄭月娥至今也沒有正面回應示威者的訴求,只集中譴責和追緝涉事者,而警方亦隨即展開一連串的搜捕行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一直跟進警員被網上欺凌的事件,至今午在警總召開記者招待會,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表示針對近日網上起底、獲取及披露警察私隱然後放上互聯網、

攻擊警察網站及於網上煽動他人作出刑毀行為,網罪科昨日於港九新界共拘捕6男2女,年齡介乎16至40歲,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未經他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


他表示,警方設立一條24小時熱線,至今已接獲800名同事求助,聲稱在網上起底公開個人私隱,包括中英文全名、

身份證號碼、家人全名、其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住址,其中有人收到大量滋擾電話及恐嚇字句,亦有人指曾收到死亡恐嚇「知佢住邊度,會上嚟殺咗佢」,當中有150個案轉介至私隱專員公署。

他又補充,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屬刑事罪行,而警方雖偵測到有人發動DDoS攻擊警察網站,但對方未能成功,強調此行為屬刑事毀壞,強烈譴責有關行為。

4名被捕人

涉嫌早前在網上起底,違犯《私隱條例》第64條,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
2名被捕人
涉嫌在討論區及telegram教唆他人用汽油彈及炸彈攻擊政府建築物及財物,違犯《刑事罪行條例》第61條,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
1名被捕人
涉嫌刑毀,發動DDoS嘗試攻擊警察網站
1名被捕人

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嘗試進入警方的內聯網
據悉,其中一名被捕的姓梁女子為小學老師,她涉嫌在討論區及telegram教唆他人用汽油彈及炸彈攻擊政府建築物及財物,又曾在fb發表「講咁多仲乜?

下週立法會放雞尾酒啦!」等言論,她現已獲准保釋,稍後再向警方報到。另外,一名男子亦涉嫌在網上發出關於汽油彈的帖文,於7月3日凌晨被警方拘捕,經調查後暫獲准以2千元保釋候查。

另外,警方就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發生的暴力事件共拘捕11男1女,年齡介乎14至36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會、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等罪行,當中包括姓劉的義載司機。

此外,警方亦就6月30日一個在中區舉行的撐警集會期間發生的多宗案件共拘捕5男1女,年齡介乎20至72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打架。

而人稱「佔旺畫家」的31歲潘運塘涉嫌上月21日包圍警總、7月1日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

O記於7月3日早上在旺角展開拘捕行動。他涉嫌襲警、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強行進入被捕。

警務處長盧偉聰亦於6月17日記者會指出,警方截至當日共拘捕15人涉嫌觸犯暴力罪行,其中5人涉嫌與暴動有關,另當日在附近拘捕9名涉未能出示身份證及遊蕩等罪行。

刑事毀壞、威嚇去刑事毀壞,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90703/59784474?utm_campaign=hkad_article_share&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utm_content=share_link
Good0Bad1
2019/07/04, 2:11:47 下午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