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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各界就《禁止蒙面規例》提交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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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急!!好似冇乜人知!!
見到即刻幫推pls!!!!!
https://app3.legco.gov.hk/ors/chinese/List.aspx
明日下午5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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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又出賤招
#完全唔宣傳
#鬼鬼鼠鼠
Good0Bad0
2019/11/04, 9:02:09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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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3 個回覆
https://app3.legco.gov.hk/ors/chinese/Invite.aspx?InvId=10000267

地址 : 香港中區
立法會道1號
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秘書處
《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秘書
傳真號碼 : 2185 7845
電話號碼 : 3919 3226 或 3919 3209
電郵地址 : [email protected]


#12019/11/04, 9:05:06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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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

我本人反對立蒙面法的。
林鄭月娥提出的時候說有很多優點,例如可以防止青少年犯法,現實是根本沒有發生過,示威,被捕人數,亦毫無改善。

警察亦濫用這條條例,對其他人構成影響。
早前有警員要求在場記者除防毒面具,但在有關法例下記者和工作人員可以括免的,在執行上存在明顯的濫用。
最新的消息是有一位有醫生紙,患肺癌的人士因為警員質疑他的醫生紙是假的,把他拘捕了,我很相信,香港的肺癌病患者,一定是去公立醫院治療的,難道有公立醫院發假醫生紙?!
這條例已成了警察濫權的工具,我相信沒有人樂意見到的。

林鄭月娥推行這條條例時,好明顯是針對示威者的,但示威者不會理會。而警察執法的地方,通常也不是示威區,又一次說明,這條條例是訂來給警察濫用的,有必要癈除。

訂立禁蒙面法後,沒有減少青少年被捕,亦沒有緩和示威情況,反而令示威者憤慨莫名,根本沒有任何好處。

從常理而言,公職人員,例如警察,由於有公權,一定要表露身份的,以表示有關政府部門有一位公務員正在執行職務。最需要禁蒙面的,不是示威者,而是警察。

某某
4/11/2019
#22019/11/04, 9:06:42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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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晒,急需大家幫手。
#32019/11/05, 11:18:0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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