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卻既多,理無悉當,懷冤抱屈,非止百千。」(南朝梁.沈約《上言宜校勘譜籍》)
本來也不想多言,但是次我與一眾巴打絲打實在奇冤極枉,我有感我必須申冤。祈請未被ban之巴打絲打代為在舊高登轉發之。
為確保林先生明白本人之言辭,是次不用文言文。
小弟來高登不久,其語硬膠膠,甚為學究,除了議政以外,常常在學術台發表沉悶的宗教研究資料,偶而在音樂台推廣一下古典音樂。613事件發生後,我見一眾老臣子無辜被ban,就寫下致admin書,要求林先生解釋原因、制定完整版規以及解封帳戶。
但林先生之回應令人反感,故我亦和理非非的公民抗命,齊齊佔領高登,於614晚上先後發表香港禁毒史之文章,以及近日關於白粉之新聞。當我開了一個帖子,詢問諸君為何討厭人賣白粉之事,帖即被刪,我與大批無辜受害者馬上於615凌晨成為冤魂。
敢問林先生,我等該當何罪啊?我們都沒有提及過東方白報這四個大字,有甚麼誹謗可言?難道這只是封殺反對意見的籍口嗎?
請林先生為你的母親大人著想,做一次孝子,還大家一個公道,以免林先生的母親大人再一次受罪!
毒書能
00 2013/06/15, 8:06:36 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