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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
公投目的︰
基於內務改革的原則,封鎖違反版規會員由內務長負責執行,管理團隊不會封鎖任何懷疑違規會員。
對任何懷疑違規會員的封鎖決定,會員可以投票方式集體表決。

第一步、發起︰
若懷疑有人違反任何版規,或干犯內務原則[1],任何會員均可於內務臺發起封鎖公投。標題格式如以下例子︰[內務 - 封鎖公投] 會員 膠流流 ID:6 涉嫌惡意連續發表或回覆,以致影響頁面秩序 或 [內務 - 封鎖公投] 會員 膠流流 ID:6 涉嫌張貼文章而未有提供來源

若然有多名嫌疑犯就同一件事違反任何版規,或干犯內務原則,同一個封鎖公投可以有多於一名嫌疑犯。

若有任何會員對封鎖之結果有異議,亦可於內務臺發起上訴公投。標題格式如以下例子︰[上訴公投要求加刑/減刑] 對會員 膠流流 ID:6之案件(案件編號)上訴

其中標題中之「要求加刑/減刑」並非必須,對公投亦無任何實際效力,僅為發起者之個人意見。

然而,就同一件事件,除首次已成立之公投[2]外,後續公投必須由內務長或管理員發出[3]。

此帖必須開設於內務臺,並為一個有以下選項及次序之投票:
反對封鎖、贊成封鎖(輕判:一至三日)、贊成封鎖(標準刑期:初犯三日,否則七日)、贊成封鎖(重判:十五至三十日)
而且,該投票最多投一項,為時一日,公開即時點票狀況及點票結果。

內容必須包括︰
(1)嫌疑犯的會員編號
(2)關於案情的詳盡描述,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
(3)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若該公投為上訴公投,亦應提供相關案件之封鎖公告
(4)通過公投的條件

封鎖公投範例如下:
本人根據「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提出以下公投:
(1) 嫌疑犯會員編號:15680
(2) 關於案情的詳盡描述,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
會員ice冒充管理員,試圖獲得會員信任,騙取其個人資料

(3) 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
http://hkgalden.com/view/219178
(4) 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封鎖;
(2a)於三小時後,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20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50
則封鎖公投獲通過,該會員需被封鎖,而公投繼續進行;否則本次公投被否決而作廢。於已成立的封鎖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以第二個三分位數之投票選項為結果,並依據「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決定最終刑期。其中,如果結果為「反對封鎖」,則解除對該名會員之封鎖及刪除該次犯罪記錄。

上訴公投範例如下:
本人根據「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提出以下公投:
(1) 嫌疑犯會員編號:15680
(2) 關於案情的詳盡描述,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
被告進行案件所述行為時,會員組別的確為管理員,並不構成冒充管理員罪名

(3) 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若該公投為上訴公投,亦應提供相關案件之封鎖公告:
Example Evidence
案件編號15160157(公投封鎖)
被告ice(15680)因:會員ice冒充管理員,試圖獲得會員信任,騙取其個人資料
而判定為(0)濫用網站的自由,或影響其他使用者的自由及討論意欲
由nimda (1) 於2016年01月01日代行較重刑期,封鎖30日,於2016年01月31日釋放
參考鏈結:
http://hkgalden.com/view/219178

(4) 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於上訴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若公投結果之中位數[6]較原本判刑輕,並取得二十個會員和議減刑,則執行之。反之,若公投結果之第二個三分位數[5]較原本判刑重,並取得二十個會員和議加刑,則執行之。如果公投結果不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則刑期保持不變。

和議
於封鎖公投,正確的和議格式為「和議封鎖」。

於上訴公投,會員可根據個人觀點,回覆「和議加刑」或「和議減刑」;如果認為不應封鎖疑犯,亦應「和議減刑」。

第二步、公投審定(成立或被駁回)︰
若公投被內務團隊審定為下列任一情況,將會被駁回,否則公投成立。若內務團隊未有明確表示審定結果,則假設公投成立而繼續進行,直至內務團隊另有公佈[4]。
1. 公投格式不合標準,或並非開設於內務臺
2. 公投為後續公投,而發起人並非內務長或管理員
3. 公投理據不符合內務原則,或明顯建基於私人恩怨
4. 發起人提出之理據出現嚴重錯漏,而未有會員及時作出補充
5. 於追溯期結束後發起公投,而未獲全體內務長認可
6. 除時間最先的已成立之公投外,以相近理據對同一會員發起之公投
7. 公投對象多於一名,但相關之公投理據並未適用於所有公投對象

若公投被駁回,內務長不必封鎖該會員帳戶,但保留直接封鎖該會員的權力。

若公投所描述之案情符合「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之定義,內務團隊有可能於公投結果產生前直接封鎖該會員。在此情況下,此公投視作被駁回。

第三步、公投裁決(通過或被否決):
*此步驟不適用於上訴公投

如果以下二項條件成立: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封鎖;
(2a)於三小時後,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20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50
則封鎖公投獲通過,該會員需被封鎖,而公投繼續進行;否則本次公投被否決而作廢

證據:
請任何會員將三小時後之投票結果截圖及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作為證據,或直接張貼於公投帖內,內務長亦可即時監察投票結果。若公投截圖結果有爭議,內務團隊會向管理團隊索取投票紀錄,而公投應繼續進行。

第四步:公投結束及量刑
於已成立的封鎖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以第二個三分位數[5]之投票選項為結果,並依據「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決定最終刑期。其中,如果結果為「反對封鎖」,則解除對該名會員之封鎖及刪除該次犯罪記錄。

於上訴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若公投結果之中位數[6]較原本判刑輕,並取得二十個會員和議減刑,則執行之。反之,若公投結果之第二個三分位數[5]較原本判刑重,並取得二十個會員和議加刑,則執行之。如果公投結果不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則刑期保持不變。

若有多個公投同時進行,或公投之刑期與直接封鎖之刑期重疊,應同期執行之。

內務長需於《封鎖會員記錄》記錄封鎖帳戶的會員名稱、ID、封鎖原因、案件編號、時間、封鎖期、執行者、相關公投連結和案件詳情等資料。
此記錄於每年的6月13日重置。

放逐︰
放逐為針對嚴重干犯內務原則[1]者而設,可處理版規未有涵蓋之處。

在內務長一致同意下,內務長會舉辦放逐公投。若贊成者未達八成,或贊成者少於五十人,或和議放逐(格式為回覆「和議放逐」)者少於三十人,則放逐失敗。否則,贊成放逐達八成者,封鎖九十日;贊成放逐達八成半者,封鎖一百八十日;贊成放逐達九成者,封鎖三百六十五日;贊成放逐達九成半者,加上內務團隊提請管理團隊通過,封鎖一千三百一十四日[7]。

於放逐公投通過,或上一次解除放逐公投遭否決之至少九十日後,在內務長一致同意下,可以發起解除放逐公投。反對放逐者過半,則解除封鎖。

放逐或解除放逐之公投,須為於內務臺開設之投票帖,選項為「贊成放逐」和「反對放逐」,最多投一項。投票日數至少為三日,最多為七日,並公開即時點票狀況及點票結果。標題格式為:[內務 – (解除)放逐] 對會員 膠流流 ID:6之放逐

內容必須包括︰
(1)嫌疑犯的會員編號
(2)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於解除放逐公投下,應同時張貼原公投所描述之案情
(3)通過放逐或解除放逐之公投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
[1] 內務是指一切有關會員使用網站的行為,不限於濫用網站的自由,或影響其他使用者的自由及討論意欲。
[2] 首次已成立之公投,即針對同一事件、已通過公投審定階段的封鎖公投,或針對直接封鎖之第一個上訴公投。
[3] 例子有:針對封鎖公投之上訴;針對同一封鎖之第二次上訴。
[4] 若該公投於三小時後被否決, 內務團隊無需公佈審定結果。
[5] 第二個三分位數,即將投票選項由重至輕排列,第66.666...%名投票會員所投之選項。如第66.666...%位於兩個選項之間,則取較輕者。
例子一:
33票 贊成封鎖(重判:十五至三十日)
28票 贊成封鎖(標準刑期:初犯三日,否則七日)
14票 贊成封鎖(輕判:一至三日)
25票 反對封鎖
則第二個三分位數為「贊成封鎖(輕判:一至三日)」。
例子二:
0票 贊成封鎖(重判:十五至三十日)
0票 贊成封鎖(標準刑期:初犯三日,否則七日)
60票 贊成封鎖(輕判:一至三日)
30票 反對封鎖
則第二個三分位數為「贊成封鎖(輕判:一至三日)」及「反對封鎖」之間,取「反對封鎖」。
[6] 若中位數位於兩個選項之間,則取較輕者。
[7] 內務團隊有權不將結果提請管理團隊。於此情況下,放逐公投刑期為三百六十五日。
Good0Bad0
2022/09/02, 11:24:5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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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8 個回覆
真 Metalist???
#12022/09/02, 11:35:07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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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9/02, 11:36:1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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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09/02, 11:44:39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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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係咪出山做哀帝喇
#42022/09/02, 11:53:0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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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2/09/03, 12:29:58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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搣匪HI
#62022/09/03, 4:16:41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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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2/09/18, 7:05:27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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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2/09/19, 6:49:46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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