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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 八國聯軍駐港領事,約定敏感日子去銅鑼灣, 究竟係散步,示範,定係示威呢?
20240535
吳志森
八國聯軍駐港領事,約定敏感日子去銅鑼灣,
究竟係散步,示範,定係示威呢?

Ng Sam

https://m.youtube.com/watch?v=AOzy4CfFHYw
Good0Bad0
2024/06/05, 9:48:44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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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5
吳志森
八國聯軍駐港領事,約定敏感日子去銅鑼灣,
究竟係散步,示範,定係示威呢?

Ng Sam

https://m.youtube.com/watch?v=AOzy4CfFHYw






https://m.youtube.com/watch?si=XIFqfpNZEI1p8t1K%3Ft%3D140&v=zY63TSzS_Is&feature=youtu.be&t=140
#12024/06/05, 5:29:4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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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係煽動多. 但係好似有係唔捉得班XXX ?
#22024/06/05, 5:37:2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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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size=6]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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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size=6]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size=6]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size=6]、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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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條例:

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size=6]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size=6]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size=6]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2)集結的人如作出如上述般的行為,則即使其原來的集結是合法的,亦無關重要。




控方: 請問各位領事是自發, 夾埋, 定係點?
知唔知參加六四燭光集會包括”結束一黨專政“


#32024/06/06, 12:08:36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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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size=6]
#42024/06/06, 12:10:46 中午
引用快速引用
test2[/size=6]
#52024/06/06, 12:11:58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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