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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 法律101| 「死因研訊」與刑事審訊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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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
「死因研訊」與刑事審訊有何分別?


早前一宗涉及外傭的死因研訊,揭示死者受僱期間,疑經常工作至夜深及遭僱主虐待。陪審團最終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同時下令轉介警方,調查涉案中介及僱主有否違法。

可能有人會問,為何事件被裁定「死於自然」,仍然要轉介警方調查?究竟死因研訊與一般法庭審訊有何分別?平日聽到的「死於自然」、「非法被殺」、「死於不幸」等選項,又代表甚麼?

目錄 隱藏
I. 甚麽是死因研訊?
II. 研訊的參與方
III. 哪些個案須轉介死因庭?
IV. 家屬可向高院要求召開研訊
V. 疑涉刑事罪行 官可轉介跟進
VI. 研訊的裁斷結果
VII. 「死於意外 」與「死於不幸」有何分別?


甚麽是死因研訊?

有別於一般「雙方對簿公堂」的刑民事審訊,死因研訊屬訊問性質(inquisitorial),目

https://thewitnesshk.com/法律101-死因研訊與刑事審訊有何分別/
Good0Bad0
2024/08/05, 9:35:1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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