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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 頭條新聞| 工會歷 52 個月挑戰通訊局  《頭條》侮警等三指控獲平反  曾志豪:遲來的正義
頭條新聞|
工會歷 52 個月挑戰通訊局 
《頭條》侮警等三指控獲平反 
曾志豪:遲來的正義

聚焦一周
2024-09-05
11:58 am

集誌社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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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頭條新聞》2020 年 2 月一集節目,被投訴污衊和侮辱警方,通訊局裁定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下稱《守則》發出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不服,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在 2021 年裁定部分覆核得直、但維持涉辱警決定。雙方其後再就敗訴部分上訴,上訴庭周三(4日)頒下書面判詞,駁回通訊局上訴,另以 2:1 裁定辱警投訴不成立。換言之,由被警告至今歷 52 個月,涉《頭條》的投訴全被裁不成立,上訴庭令通訊局撤銷警告。


《頭條新聞》在 2020 年被通訊局裁辱警等後停播,警告歷時 52 個月,全被法庭推翻。(頭條新聞片段截圖)


內容被指涉侮辱警方、事實不準確

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處理。

涉案內容為 2020 年 2 月 14 日《頭條新聞》中兩個環節,其中「無品芝麻官」環節提到,疫情期間醫護缺乏個人保護衣物,主持說「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在另一環節「驚方訊息」,由王喜飾演「忠勇毅」穿類近警察制服,包著垃圾膠袋從大型垃圾桶跳出,說「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邏,唔使行咇…」。相關內容被通訊局裁定違反《守則》中有關準確、持平等條文,又指屬針對警察的「社會地位」作污衊和侮辱。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 2021 年 11 月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勝訴,認為局方就「無品芝麻官」內容,未能證明港台

https://thecollectivehk.com/頭條新聞歷52個月挑戰通訊局頭條侮警等三指控獲平/
Good0Bad0
2024/09/06, 1:35:5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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