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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刊 童樂居虐兒案 審結| 34名員工涉407虐兒事件  熱心市民舉報揭發  終33人罪成1罪脫
庭刊

童樂居虐兒案 審結|
34名員工涉407虐兒事件 
熱心市民舉報揭發 
終33人罪成1罪脫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於2021年被揭發虐待兒童,案件累計34名前員工被起訴,最後一案今在區域法院完成判刑,法官王詩麗在尾聲特別提到,短短3個月的閉路電視已發現多達407宗虐兒事件,若非熱心市民舉報,「童樂居細蚊仔會繼續被虐待」,望控方代法庭致謝。

被起訴的員工中,有16人涉及的案件在裁判法院審理,全部被定罪,當中兩人連同18名被告,合共20人的案件,被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18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兩人罪脫,但當中1人之前在裁判法院已被定罪;換言之,被起訴的前員工當中,只有1人無罪獲釋,其餘33人均被定罪。

刑期方面,在裁判法院審理的被告,分別被判囚4星期至15個月不等;至於轉介區院處理的,刑期則由4個月至64個月(逾5年)不等,另有2人因沒有親手施襲,最終獲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訂閱《庭刊》

根據案情撮要,「童樂居」於2021年12月17日接獲鄰近居民的電郵舉報,該名居民的睡房可俯瞰「童樂居」戶外操場,她在電郵中表示目擊到有職員在戶外範圍襲擊幼童,時任院長崔惠英翌日檢視閉路電視片段,同月21日向社署報告事件,22日報警,因而揭發本案。警方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涵蓋2021年9至12月的戶外範圍、以及同年11至12月的室內範圍,最終發現共407宗虐兒事件。

案件2021年發生 16被告裁判法院定罪
34名被告先後被帶上法庭,16名被告的案件在裁判法院審理,除5人經審訊後被定罪,其餘均在審前認罪,刑期由4星期至15個月不等。

被告 涉及虐兒罪數目(括號內為案件編號) 刑期(由高至低)
李慧雯# 9(KCCC 1883/2022) 15個月
陳綺雯# 4(KCCC 422/2022) 12個月
劉露琪# 1(KCCC 1887/2022) 9個月
鄧美欣 7(KCCC 141/2022) 9個月2周
郭愛萍 6(KCCC 88/2022) 8個月18周(約12個月)
林美寶 3(KCCC 238/2022) 5個月8周(約7個月)
趙運紅 4(KCCC 3736/2021) 5個月
馮凱琍 9(KCCC 285/2022) 4個月34周,連同她在區院承認的案件,總刑期4個月48周(約16個月)
傅悅朗 8(KCCC 1886/2022) 4個月19周(約8個月)
張惠燕 2(KCCC 1885/2022) 4個月10周(約6個月)
謝綉蔚 3(KCCC 1884/2022) 4個月10周(約6個月)
周翠英# 1(KCCC 320/2022) 4個半月
香詠珊 1(KCCC1365/2022) 4個月
陳靄盈# 1(KCCC 1888/2022) 3個月
李佩貞 1(KCCC 649/2022) 4星期
盧敏兒 1(KCCC 597/2022) 4星期
#審訊後被定罪

另20名被告的案件在區院審理,。。。

https://hkcourtnews.com/童樂居虐兒案-審結|34名員工涉407虐兒事件%e3%80%80熱心市/
Good0Bad0
2024/10/08, 8:48:04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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