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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 【初選47人案】 致歉、無悔、不求情—— 45名罪成被告,判刑前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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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
致歉、無悔、不求情——
45名罪成被告,判刑前的陳詞

【獨媒報導】
47名組織及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自2021年3月首度提堂,今年5月裁定45人罪成,將於明日(19日)迎來判刑。

這宗《國安法》實施後最大規模的案件,涵蓋一眾政治光譜和世代各異的議員、律師、社運人士、政治素人,當中32人還柙至今超過3年8個月。有辯方大狀在庭上力陳,案中被告是法官「永遠不會在被告欄見到的人」,他們是社會的領袖,懷着良好意願參選,非為私利,只是《國安法》後突然變成非法,原本爭取權力監察政權,一夜之間變成了顛覆。

過去3年8個月,有人在獄中喪親,亦有人結婚、生子,望能盡快與家人團聚。公民黨、職工盟等已解散,多人表明不再從政,不少被告亦失去專業資格,在獄中進修,盼以另一種方式,繼續服務社會。

面對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有人選擇不求情,有人則反思過去,為昔日言行道歉。有人堅持不為信念道歉,表明無悔、毋怨,及對香港的抱負、民主的期許:「即使今日我為爭取民主而身陷囹圄,但我仍然相信,這個『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只要我還活着,締造更美好的香港永遠都會是我的終生抱負」;「或許我唯一犯下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

各人尚餘多久重獲自由還未知曉,在案件判刑之際,《獨媒》為讀者整合各人求情、陳情的內容。


* * *

根據《國安法》第22條,一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可判監3至10年;「其他參加」則判監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到底各被告被歸類為哪個級別,。。。

「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大人」

被指組織者(5人)

戴耀廷倡以3年為起點

區諾軒等3從犯證人求減刑一半

吳政亨:一直堅信自由民主

參與者

抗爭派(15人)

何桂藍無求情、黃之鋒無寫求情信

梁晃維:締造更美好香港是終生抱負

鄒家成:縱身陷囹圄仍信民選政府終降臨香港

張可森:以家庭為中心、愛妻育兒

岑敖暉:譴責過去言行、盼回家與妻共度時光

王百羽獄中瘦20公斤 感激家人不離不棄

劉頴匡:如知參選入獄不會參加

伍健偉稱無悔: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余慧明:仍信投票改秩序無錯、唯一錯誤或「太愛香港」

袁嘉蔚獄中成婚、馮達浚向泛民等道歉

李嘉達難再任社工、黃子悅真誠誤信合法

楊岳橋:作為大律師犯法感難堪、後悔未拒參與

譚文豪:向社會各界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

郭家麒獲張超雄等撰求情信 指主張和平曾阻示威者衝擊

辯方指鄭達鴻僅跟黨立場

胡志偉、尹兆堅獲前高官張炳良、羅致光等撰求情信

辯方指林卓廷、黃碧雲屬「其他參加者」

梁國雄:雖成階下囚但毋怨、堅信人民大於國家

岑子杰獲區諾軒撰求情信

辯方倡譚得志為「其他參加者」

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何啟明盼專注教會事奉

吳敏兒:犯案是人生最大錯誤、與政治劃清界線

范國威獲黃宏發撰求情信、譚凱邦不再倡環保議題

毛孟靜望與丈夫度時光

楊雪盈稱誤墮法網愚蠢、徐子見父親離世

辯方指彭卓棋被捕後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安

劉澤鋒讀會計課程、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林景楠:參選是中計、受海外勢力渲染成反中亂港分子

案件將於明日(19日)判刑,辯方的求情陳詞是否被法官採納仍是未知數,但各人在庭上的發言、所撰的求情信,已留下歷史的印記。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7%A4%BE%E9%81%8B/%E3%80%90%E5%88%9D%E9%81%B847%E4%BA%BA%E6%A1%88%E3%80%91%E8%87%B4%E6%AD%89%E3%80%81%E7%84%A1%E6%82%94%E3%80%81%E4%B8%8D%E6%B1%82%E6%83%85%E2%80%94%E2%80%9445%E5%90%8D%E7%BD%AA%E6%88%90%E8%A2%AB%E5%91%8A%EF%BC%8C%E5%88%A4%E5%88%91%E5%89%8D%E7%9A%84%E9%99%B3%E8%A9%9E
Good0Bad0
2024/11/18, 2:47:3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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