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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廣益]如果我有23億身家, 可以請幾多TEAM無國際傭兵???
僱傭兵是一種特殊的兵種,是一人利益而參加一場武裝衝突的人。僱傭兵參戰的目的只是為了金錢獎勵,只要對方出價夠高,他可以受僱於任何人。僱傭兵參戰並非為了意識形態或政治信仰、愛國主義或是道德原則。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給出了最廣為接受的僱傭兵定義,雖然美國等一些國家並不認同這一定義。條約規定:

第四十七條 外國僱傭兵回復

一、外國僱傭兵不應享有作為戰鬥員或成為戰俘的權利。
二、外國僱傭兵是具有下列情況的任何人:

(一)在當地或外國特別徵募以便在武裝衝突中作戰;
(二)事實上直接參加敵對行動;
(三)主要以獲得私利的願望為參加敵對行動的動機,並在事實上衝突一方允諾給予遠超過對該方武裝部隊內具有類似等級和職責的戰鬥員所允諾或付給的物質報償;
(四)既不是衝突一方的國民,又不是衝突一方所控制的領土的居民;
(五)不是衝突一方武裝部隊的人員;而且
(六)不是非衝突一方的國家所派遣作為其武裝部隊人員執行官方職務的人。

根據日內瓦公約,一個戰鬥員必須滿足一至六條中的所有條件,才能被定義為僱傭軍。

Good5Bad1
2013/11/22, 4:46:3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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