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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犯了甚麼罪 不一樣的新移民故事 (自由撰稿人 一個人)
為甚麼來香港?為甚麼家庭團聚不回大陸?每個人都希望追求較好的生活,每個父母都希望子女有較好的生活,這是人之常情。有人移民海外,我移居香港,為甚麼卻被說成是別有用心?[#ff0011]新移民家庭如我一家分隔十多年,那失去了的親子相處時光,那沒有爸爸的童年,有誰人明白?這是一個孩子應得的嗎?[/#ff0011]食得鹹魚抵得渴,嫁得香港人預咗會咁?媽媽獨力支撐家庭,過着「有老公等如沒老公」的生活,這難道是一個女人應份的宿命?如果家庭團聚不是理由,我們何以為人?我們犯了甚麼罪,要被剝奪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與家人聯繫的需要?人老、沒錢就唔好學人娶老婆?基於甚麼理由,人老、沒錢不可以結婚?結婚為何也要講階級?這批年長、低學歷男士的需要,有多少人重視?

在大家眼中,跟香港男人結婚,尤其是跟長者結婚的大陸女人,就一定是心懷不軌,不是貪男人的錢,就是貪香港的福利。可是大家有沒有真正去聆聽這些嫁香港人的女子的心聲呢?有個中年婦女,丈夫大她約40年,接觸她的時候,她剛來港,丈夫因中風而全身癱瘓,兒子有特殊需要。接觸她的時候,她是為了替兒子找功課託管。她一家人住板間房,探訪她的時候,她正照顧臥床的丈夫。她沒有綜援,因要照顧患病的丈夫和兒子,根本沒法子工作。一家三口只能靠兩人的綜援過活。一個中年女人,面對一個臥床的丈夫,如果她是另有目的,為何她不狠心丟下丈夫、兒子,自己遠走高飛?為何她要那麼辛苦抹屎抹尿那麼委屈呢?大家所批評的老夫少妻個案,當中有多少個妻子在政府「Care in the Community」的政策下,成為無酬照顧者,長時間承擔照顧責任呢?

大陸女人嫁香港長者,如果從女性主義的角度看,大家又有沒有看到傳統價值觀對女性的枷鎖?另一個中年婦女,丈夫同樣大她約40歲,丈夫因突發心臟病去世。她一人帶着4個小孩,在港沒親沒故,4人綜援5人食用。第一次上門探訪她的時候,我一坐下,她便一口氣向我這個陌生人道出她的委屈、辛酸。她第一段婚姻因不愉快而離婚收場。離婚原是解脫,她卻受盡家鄉村民的歧視。她不敢回鄉,在外地打工。後來經人介紹認識香港丈夫。[#ff0011]為了擺脫污名,她與該長者結婚。[/#ff0011]面對一個是她爸爸年齡的丈夫,她哭過多次,概嘆為何自己那麼命苦,「要同一個阿伯結婚」。哭過、問過,日子始終要過。第二任香港丈夫婚後對她愛護有加,慢慢她就接受了這個阿伯丈夫。丈夫已有一成年兒子,但他喜歡小朋友,兩夫婦接連生了4個孩子。生活不算富裕,一家6口樂也融融。丈夫的突然離世,對婦女及4個孩子是沉重的打擊。提及丈夫的離世,婦女和孩子皆淚流滿面。從他們的眼淚,我看到失去經濟來源不是最大的傷痛,最痛的,是失去一位愛她的丈夫和愛孩子的爸爸,生命最痛是失去最愛。當大家在一面倒批評大陸女人嫁香港長者是另有所圖時,有沒有想過,她們可能是傳統觀念下的受害者?又有沒有想過,老夫少妻中也有愛情存在的例子?

[#ff0011]「冇錢唔應該生咁多」、「咁大年紀仲生仔」等指摘的背後,大家有否想過「追仔」等傳統觀念對女性的影響?[/#ff0011]女性在兩性關係上有多少自主?一句「戴套唔舒服」、「戴套即係唔信我」導致多少女性意外/出乎計劃之外懷孕?或許大家可以輕易說「唔想要咪墮胎囉」。局外人說得容易,對母親來說,又談何容易?墮胎對婦女身體造成的傷害,有多少人體驗到?新移民女性的性自主權利、健康,有多少人關注?



當大家以「有機心」、「大陸女人心懷不軌」去看待所有來港與配偶團聚的新移民婦女時,你們看不到、想像不到一個女人離鄉背井嫁來香港,一切要重新開始,學歷不被認受,當中的困難和辛酸、傷害和歧視是那麼巨大而無形。至今我仍記得,一個年輕新移民婦女,來港後因長期遭受夫家家人的精神虐待而忍到雙耳失聰,鄰居看不過眼收留該婦女,還帶她向外求助。一樣米養百樣人,[#ff0011]人有好壞,新移民也有好有壞[/#ff0011],但一味以偏概全,將對少數新移民負面的印象無限上綱上線伸延至所有新移民都是圖謀不軌,對新移民並不公平。帶上歧視的有色眼鏡,會令多少有需要的人失去幫助?令多少人無辜受傷害?新移民是人來的,與大家一樣,有感受、思想,需要尊重和接納。

綜援曾經令我自卑,但與接觸的婦女比較,我受到的傷害微不足道。做社工後,接觸不少新移民家庭,丈夫或因失業找不到工作,或從事散工而致收入不穩,太太或要照顧年幼子女無法工作,或因有病無法工作,因申請綜援受盡有關職員的冷嘲熱諷,寧願勒緊褲頭過日子,靠執紙皮生活。猶記得一個有病的婦女向我控訴,她因婦科病導致貧血,無法承受長時間、需求體力的工作,中西醫療都試盡,病情依然沒起色。無奈之下申請綜援受盡冷言冷語,有病之人還被要求參加自立更生支援計劃。她受到傷害,尊嚴被踐踏,對香港完全失去信心,對人更失去信心。只因她是新移民,她就應份受辱?綜援是為有需要的人而設立的一個安全網,明明有需要的人就在眼前,為何要折磨一個個有血有肉有尊嚴的人?綜援設七年限制,雖可行使酌情權,但要獲得這個酌情對待,會否需要經歷多少次的「有骨說語」?

這次終審法院裁定七年限制違憲,某程度上打破了有需要人士得到幫助的關卡,確認他們身為一個人,在有需要時應得到維持生活所需的協助的權利。當大家在質疑該位孔女士是否有需要時,別忘記了,這次官司不但令一眾單親新移民婦女受益,而且亦保障了孩子的基本生活,這些家庭可以結束「一份綜援兩人使」/「兩份綜援三人使」等足襟見肘的境況,過上較鬆動的日子。過去七年限制的綜援資格,大大影響孩子的基本生活質素。除非有人說得出叫媽媽放棄孩子撫養權,交給兒童院舍照顧這些殘忍的說話,[#ff0011]身為一個人,將心出己,我們忍心孩子純粹因經濟問題而與媽媽長期分離?[/#ff0011]

小時候聽大人講,性工作者(姐姐仔)是壞女人,所以我不喜歡她們。大學時走去做義工,接觸姐姐仔,聽她們的故事,我改變了對她們的看法。有個本地的婦女告訴我,她曾經很討厭新移民婦女,完全不想與她們一同參與活動。後來她覺得沒法避免,遂嘗試與她們做朋友,發現她們很樂意與人分享,有甚麼資源,她們知道你需要就會與你分享。之後,她就不再討厭新移民了。我所接觸的新移民,[#ff0011]他們熱情、富人情味、知恩圖報、樂於助人[/#ff0011],雖然也有貪小便宜的,大部份人是你幫過她們一次,她們會銘記於心,你找他們幫忙,他們十分樂意協助,最重的東西她們搬,機構暑假賣旗,她們會刻意留下參與,待賣完旗才回鄉。交回來的旗袋,九成都是重到贅手。[#ff0011]期望更多的香港人如這位婦女般,踏出第一步去接觸、了解社區裡一個個的新移民,聆聽他們的故事,你會發現,人有多不同,新移民就有多不同。[/#ff0011]

亦呼籲曾經「新」過的舊移民,你能夠自力更生過到現在的生活是你比較幸運,你可以不去扶現在的新移民一把,但希望你也不要踏他們一腳,加入戰圈令偏見和歧視的高牆越築越高。如果可以,希望你用自己的方式,告訴香港人你也曾經新過,靠着自己的努力或有關協助,你現在能夠貢獻社會,自力更生,以增加社會人士對新移民的多元理解,減少單一想像。

最後呼籲為社會資源把關的社工同工,面對一抵港就走來問你香港有甚麼福利但沒有需要的新移民,你可以堅決拒絕他們。但衷心希望你面對真正需要求助的新移民時,不要帶着有色眼鏡「一視同仁」,而是本着社工的人文關懷,可以平心靜氣處理每一個的申請,協助解決他們的困難。

最後,新移民和大家一樣,只是一個人,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尊嚴,他們在社會的每個角落以有酬、無酬的方式服務社會。他們的子女,和大家的孩子一樣,對這個世界很敏感,社會給予他們甚麼,他們就接收甚麼。如果你也希望他們和你的孩子一樣,將來成為有愛、有包容、有承擔、獨立的人,希望你協助打破他們面對的孤立和冷漠的高牆,給予他們愛和接納。[#ff0011]期望新移民在香港社會得到的是愛和接納,而不是歧視和偏見。[/#ff001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1221/52012322
Good0Bad25
2013/12/21, 5:22:3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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