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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堅定的理念信念是從政的根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212/18622920

日前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在一個政改論壇上說,泛民目前對公民提名的共識是:泛民不再說「沒有公民提名都可以」,同時不會再提「三軌制缺一不可」。但他同時又重申,「三軌方案任何一部份被抽走,都不是真普聯的完整方案」,如果說這不是「缺一不可」那是甚麼?不再說、不再提,是否就像當年董建華所說,八萬五不提就不存在?還是仍然存在只不過不能說。
真是你不說我倒明白,你越說我越糊塗了。如果真普聯召集人的話都讓時評人的筆者感到糊塗,那又怎麼能讓一般選民明白和認同呢?
對於日前民主黨宣誓支持佔中期間,有「佔中後援會」「踩場」,鄭宇碩認為做法不必要,因不少港人屬於溫和保守派,甚至有濃厚的妥協心態,擔心分歧會影響泛民爭取普選的形象,泛民不同政黨必須團結一致,才能動員更多市民爭取民主普選。
對宣誓佔中「踩場」也許真是不必要,但究竟是破壞佔中還是糾正佔中的偏向,則不可妄自判斷。因為去年佔中剛發動時,民主黨何俊仁就公開說過,「政黨推動佔領中環行動或會有包袱,故必須超越黨派利益,他認為以個人身份參加最好。」(2013-03-08《蘋果》頭條)他在同一天還說:所有能夠推動更多人參與爭取真普選的行動,他個人也支持,包括透過辭職引發公投,又或者以議員身份公民抗命入獄。現在辭職公投不見提了,又以政黨身份宣誓。有人希望拉回到佔中的當初原意,會更廣泛動員市民參加佔中呢,還是使佔中受破壞?
支持民主的市民都希望泛民政黨團結,也願意在某種程度上妥協。如果因意見不同而連否決假政改方案的票數都不足,那是所有支持民主的市民都不願見到的。但是,為了團結,為了妥協,而放棄對市民的政治權利的堅持,以投降求妥協,那就絕不是有骨頭的香港人應該支持的。
甚麼是真普選?或者根本應該說,甚麼是普選?普選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必須體現全體選民的自由意志,而不能讓選民像人大選國家主席那樣當橡皮圖章。而提委會之設,就是要讓香港普選的選民當橡皮圖章。因此,如果泛民的妥協是容許提委會有篩選的權力,那麼這就不是普選。再濃厚的妥協心態,都不能以犧牲市民的政治權利作代價,去交換不同政見者入閘參選。
由國際專家去評斷政改方案是否符合普選標準,可行嗎?如果以昂山素姬也能提名作為普選的標準,那麼2012年的特首選舉,泛民的何俊仁也能參選,那時的提名也應該算是符合國際標準了。如果以電子公投去決定是否支持政改方案,那麼若公投的題目是「公民推薦」而仍然讓提委會有否決權,結果仍是把選民當橡皮圖章。因此,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認為,「『提委會必須確認公民提名』是一個最溫和的落實第45條之下普選行政長官的折衷辦法」,而公民提名也因獲66%的民意支持,應該成為呼籲佔中的最有力口號,對公民提名的爭取更應以練乙錚提出的「爭取不到,不如拉倒」的精神由27名泛民議員一致行動。
德國的政治經濟學家Max Weber(1864-1920年)認為從政者應具有兩種倫理:關注自己的道德動機,對理想的執着,是「意圖倫理」(an ethic of intentions),考慮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就是「責任倫理」(an ethic of responsibility)。從政者的基本素質是:投身理想目標的熱情,即意圖倫理;責任感與冷靜的判斷力,即責任倫理。面對兩種倫理的矛盾是對從政者的考驗。甘迺迪總統曾承諾要改善黑人民權,但當選後為了要爭取連任,不想失去南方白人的選票,遲遲不把民權法案提交國會。一九六三年,阿拉巴馬州發生黑人暴動,甘迺迪面臨抉擇:繼續無動於衷,還是不再逃避,勇敢地作出改革?最後,正義感終於戰勝了連任的考慮,把百年來規模最龐大的民權法案送進了國會。他私下對友人說:「這真的會毀了我,讓我輸掉連任機會。」
面臨矛盾,從政者應把對理想的堅持,置於對自己政治後果的考慮之上。堅定的理念信念是從政的根基。如果把政黨的抉擇,推給國際專家,或推給公投,那麼選民當初為甚麼要選你?更何況,若不考慮對選民的責任,也違背了責任倫理,即使得到專權政治賞賜的政治利益,最終也會被選民唾棄。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周一至周六刊出
李怡
Good2Bad0
2014/02/12, 10:02:13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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