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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追查食品安全監管 揭食衛局與中國有保密共識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有線追查剔除3種除害劑監管-揭食衛局與內地有保密共識/

今日的有線新聞《新聞刺針》報道,該台去年七月發現,香港政府在成都一個不能透露的場地接納了國家質檢總局的意見,一度打算剔除3種原本已立法監管的除害劑,直至申訴專員公署介入調查,才發現食衛局原來同內地有保密共識,因此不能透露詳情。

《新聞刺針》去年曾經報道過,香港政府打算聽從內地意見,剔除3種原本要監管的除害劑,後來才在立法會反對下撤回修訂。該台在去年4月已開始追問為何要剔除3種本打算監管的除害劑,政府文件表示「是收到一位持分者的建議」,但追問兩個多月後才發現,該名提意見的持份者,就是國家質檢總局。

不過,對於港府是何時、甚麼場合收到國家質檢總局的意見,由於食衛局沒有提供答案,該台記者遂在去年7月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查詢成都的開會詳情,但當局未有交代。直至及後申訴專員公署介入調查,局方始披露,與國家質檢總局一貫有保密共識,成都會議的資料不能公開。

食衛局回覆申訴專員公署,指單方面公開資料,會損害香港進行對外事務的成效,以及與內地政府的關係,又指「資料如披露會妨礙政府內部坦率討論」。

申訴專員公署及後的調查報告指出,食物及衛生局一直沒有解釋拒絕披露資料的理由,直至公署介入才提出有保密共識,「如此迴避的處理方式不但無助於解除申請人的疑惑,反之會惹來他們更多揣測」,因此裁定投訴部分成立。

報道指,該台記者分明曾向三司十二局查詢還有多少事項需要保密,但就得不到回覆。不過,新聞處書面回覆有線新聞表示,一般而言,部門會視乎會面和課題的性質等不同情況,討論雙方的共識安排,和討論事項本身等的因素,作適當的記錄安排。

除了除害劑問題,在很多民生或基建方面的議題上,政府都曾公開表示要保密,例如港府就水貨客問題向中央的報告,蘇錦樑表示不適合公開;機場第三跑道的空域協議亦不可以公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早前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協議可能涉及「人家的商業、人家的戰略資料」,因此不可公布。

曾經參與不少中港兩地會議的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向有線記者指出,很多討論都涉及兩地利益衝突,因此保密無可厚非,「如果你和內地談判,很多時你要照顧到別人的利益。你肯定不會想其中一個環節因為辦得不好,而影響大家長遠合作關係與彼此之間的感情」。工黨議員何秀蘭批評,若全部都是視乎情況的安排,就會變成「人治」,全部都沒有準則,沒有了制度。
Good0Bad20
2015/05/18, 9:14:09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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