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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校委會】馮敬恩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圍堵校委會】馮敬恩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70921&s=6996647&a=57236069

香港大學學生於去年1月26日圍堵港大校委會,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的馮敬恩,以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分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罪成,另馮敬恩亦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案件今判刑,感化官建議給馮一次機會接受非監禁刑罰,推薦馮接受社會服務令,而馮亦獲校長、校委、港大師生等多人求情,裁判官最終判馮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李峰琦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馮敬恩被指當日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近距離重複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事後馮被控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裁判官今裁定馮以第三身說出該說話,未能證明是說給李聽,故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至於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則罪成。而李峰琦則被指於當日阻礙紀文鳳送院,被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Good0Bad0
2017/09/21, 4:28:4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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