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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生病遭性侵 母竟替惡狼編謊
新北市鶯歌區一名陳姓男子去年3月趁同居女友外出,不顧同居人的7歲女兒生病在家休息,以及另2名年紀更小的女兒在房間玩耍,竟叫大女兒到客廳替他口交,隔天被害女童在學校和同學提起父母親密情事,被老師發現追問,才意外揭發陳男淫行。新北地院今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9歲)和女友同居在新北市鶯歌區,同住者還包括女友前段婚姻所生的女兒,以及兩人所生的2名年紀更小的女兒。去年3月中,陳男女友的7歲女兒因為身體不適沒上學,在家休息,另2個女兒則在房間內玩玩具,陳男竟沒穿衣服躺在客廳沙發上,叫女友的女兒出房間並將房門關上,到客廳幫他口交。隔天女童到學校跟女同學談起父母情愛私密情事,被老師撞見,追問後意外得知陳男性侵女童,才連忙報警逮人。新北地院開庭時,陳男辯稱當時同居女友在家,他不可能性侵女童,且女童常說謊、偷竊而遭他體罰,可能因而心生怨懟才誣陷他。但因社工到陳家調查時,陳男對社工坦承當時女友不在家,反而女友聽到陳男如此回答,立刻對陳男大聲咆哮:「就跟你說我那晚沒有上班,你是怎樣…。」法官認定陳男的同居女友刻意坦護陳男,因此不採信她的證詞。合議庭考量女童指證歷歷,又女童警訊、檢察署、法院作證證詞送交臨床心理師鑑定,皆認為屬自發的陳述,沒遭引導或脅迫,可信度極高,反而陳男未通過測謊,昨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8月徒刑,另針對陳男毆打女童臉及左手臂導致流鼻血等傷害部分,判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淫男在客廳性侵同居女友的女兒。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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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7/11/24, 8:20:03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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