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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小三進臥室幹嘛 竟是欣賞「釣竿」
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常帶離婚的陳姓女同事回家,大女兒將此事告訴媽媽,去年10月施妻在客廳偷裝監視器,結果拍到施男、陳女在臥室10多鐘後才衣衫不整出來。施妻憤而提告求償,雖陳女辯稱當天是來學做鹹豬肉,兩人談到釣魚,才到臥室看施男的釣竿,因天熱才脫衣。但因陳女曾傳LINE叫施男「老公」,施男赤裸上半身和陳女依偎刷牙還拍照,新北地院認為已破壞施妻家庭,判決施男須賠償20萬元,陳女須賠6萬元。

施妻提告指出,她與丈夫於1999年結婚,育有兩小孩,丈夫擅長廚藝,而她則經常要上夜班。去年3月大女兒突然跟她說,丈夫常帶公司陳姓女同事回家學料理,有次大女兒去參加丈夫公司烤肉聚會,丈夫還跟大女兒說,陳女已離婚,她的小孩沒爸爸,要大女兒跟陳女女兒好好相處。由於大女兒多次提及丈夫與陳女互動情況,施妻便於去年10月在客廳偷裝監視器,同年11月拍到陳女帶女兒到家中,施男、陳女卻打發各自女兒外出買零食後,便一同進寢室,十多分鐘後看到兩人衣衫不整走出來,陳女還去廁所還脫掉背心,僅穿內衣在她家走動,施妻當天也在垃圾桶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施妻為此怒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因保險套僅驗出施男DNA,卻無陳女的DNA,兩人獲不起訴,施妻改對兩人各求償60萬元。施男出庭辯稱與妻早已感情不佳,正談離婚,否認跟陳女有不正當交往。陳女則稱,不知施男已婚,至於施妻拍到她在施家衣衫不整,是因去年11月她到施家跟施男學做鹹豬肉,後兩人談起釣魚,才去臥室看施男的釣竿,因為臥室悶熱,她才脫去外衣。至於為何傳LINE稱施男「老公」,陳女表示當天兩人打賭是否會下雨,約定輸了的人要叫對方老公或老婆,她才會傳送「嚇俗(死)你,哈哈,老公愛你,晚安。」為何施男會赤裸上身邊刷牙邊與陳女依偎拍照,陳女則稱當天兩人去苗栗通霄釣魚,一同吃飯後才一起刷牙。但法官考量該曖昧LINE訊息是半夜傳送,又兩人僅是同事為何一起緊靠刷牙,施男上身還赤裸,又陳女常去施家,豈會看不出家中有女主人的跡象,而未向施男追問婚姻情形,未採信兩人說法,也認為施男責任較重,判決施男須賠20萬元,陳女須賠6萬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施男與陳女一起進臥室10多分鐘,聲稱兩人是在欣賞「釣竿」。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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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7/11/24, 8:22:07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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