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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年月余 支那債券違約已達41億
2018年伊始,債券違約事件頻現。證券時報記者據數據統計發現,大連機床、丹東港、億陽集團、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4家發行人在2018年1個多月內出現債券違約,涉及金額達41.09億元。作為主承銷商和受託管理人的中介機構有的被監管方面發警示函,還有的加入債權人的維權大軍,與發行人對簿公堂。

“再融資壓力大,公司債大量到期,非標融資渠道受限,導致資金鏈條難續。2018年債券違約風險或會繼續加大。”一家擬上市券商資深債券研究員如此感嘆。

1月以來違約頻現

2月7日,大連機床公告稱,“15機床PPN001”應於2月5日付息兌付,由於公司被大連中院依法裁定進入重整程序,目前重整工作仍在進行中,“15機床PPN001”不能按期足額兌付本金及利息。

數據顯示,自2016年11月21日“15機床CP003”違約以來,“16大機床SCP001”、“15機床CP004”、“16大機床MTN001”、“15機床PPN001”等多隻債券先後違約。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大連機床合計債券違約金額49億元。

丹東港的風險爆發在2017年,今年1月,丹東港又接連兩次違約。2017年10月,“14丹東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兌付本金,出現了實質性違約,違約金額為10億元人民幣。評級機構將丹東港長期主體評級由AA下調至C。

1月16日,“15丹東港PPN001”未能籌集足額償付資金,已構成實質性違約,違約金額5億元人民幣。1月29日,公司因資金緊張,未能按期支付“16丹港01”債券利息1.1億元。

億陽集團應於1月29日支付“16億陽01”債券回售款、2017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期間的利息及相關手續費共計2.24億元。億陽集團正在進行重組工作,無法按時支付該期債券回售款、利息及相關手續費。

1月9日,川煤集團公告稱,受煤炭行業產能過剩、煤價下跌、新發行債券困難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公司資金鏈緊張。公司雖多方籌集資金,但截至2018年1月9日,仍未能籌集足額償付資金。“15川煤炭PPN001”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值得注意的是,數據顯示,大連機床仍有8億元債券尚未到期,丹東港尚有74.5億元,億陽集團尚有37.91億元,川煤集團尚有7.5億元。

中介機構

有的起訴有的被罰

債券違約頻現的情況下,中介機構日子也不好過。2018年1月,已有中山證券、中信證券、國開證券相繼起訴債券發行人;東海證券作為受託管理人未能盡責,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據2018年1月3日公告,中山證券作為億陽集團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即“16億陽03”)的主承銷商及受託管理人,代表該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就億陽集團發行的該期債券出現預期違約情形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月9日,中山證券對億陽集團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即“16億陽01”)也提起了訴訟,並收到北京一中院訴訟費交款通知書,系北京一中院的案件受理證明文件。

丹東港2017年第一次違約後,債權人授權主承銷商中信證券發起訴訟;2018年再度違約後,受託管理機構東海證券還因丹東港違約收到地方證監局警示函。

中信集團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14丹東港MTN001”)持有人(即債權人)會議顯示,債權人全票通過授權中信證券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等多項議案。

遼寧證監局1月16日對東海證券下發警示函,其中提到東海證券作為丹東港5.6億元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機構,在債券存續期內沒有持續有效督促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沒有持續有效關注發行人的資信狀況,沒有對相關情況進行持續有效跟蹤和監督,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受託管理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

2016年5月發生的“15春和CP001”債券違約至今未能徹底解決,國開證券於今年1月向寧波中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春和集團兌付“15春和CP001”短期融資券本金5000萬元及相應利息、違約金。

一位大型券商債務融資部負責人認為,債券市場出現違約是正常的市場情況,不管是主管機關、承銷商還是投資者都需正視。主管機關要審核,要出台相應的政策來合理規範這個市場;承銷機構也要負責任,信息披露要到位;投資者也需要仔細分析自己的投資,不能僅看行業和評級。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固收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2018年債券違約風險加大,券商風控加強是肯定的,應在項目承攬、盡調等過程中做好風險控制。”

http://tw.aboluowang.com/2018/0213/1069019.html
Good0Bad0
2018/02/13, 9:04:1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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